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 11:00信息来源: 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74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政府服务”)网上运行,打造“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结合我县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前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我县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大数据支撑下的“互联网+政府服务”建设应用,建设覆盖市、县、镇和村(社区)四级标准统一、上下联动、并联审批、业务协同的芜湖市“一站通”政府服务平台(含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两个子平台)(以下简称一站通平台),实现政府服务的事项统一化、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和监督实时化,推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政府对居民和企业的精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和市场环境。
()主要目标。
2015年11月底前,运用易户网、易企网,实现全县所有政府部门、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
二、规范梳理和发布政府服务网上运行事项
()推动全县政府服务事项梳理工作(2015年10月12日前完成)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的办事指南,通过明确申请条件、精简申报材料、固化办事程序等,对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再造,保障适应网上运行;要同步梳理行政权力之外的尚需本单位办理的其他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详细的办事指南。根据市统一要求,同步推进涵盖县直部门、镇和村(社区)的政府服务事项,重点围绕权力清单的“界线”、影响网上运行的“底线”和监督监管的“红线”,同步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做到全县一盘棋。在县直和镇级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并发布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政府服务的事项内容统一、办事流程优化、运行上下联动、并联协同审批,推进政府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
各镇、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的要求明确运行类型。按照服务手段的便捷程度,将政府服务事项界定为“网上办理”、“网上受理”、“网上预约”和“网上查询”等四种类型。实行网上办理的事项:要求服务事项全程网上申请和办理,无需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原件材料等,办结件通过EMS邮寄完成办理;实行网上受理的事项:要求服务对象在网上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于线下窗口提交原件材料审核后办理,办结件通过窗口取件或EMS邮寄完成办理;实行网上预约的事项:针对需要到现场进行“面审”操作且在业务专网运行的事项,不得限定预约号,线下窗口要优先办理;实行网上查询的事项: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等权力事项,由部门在一站通平台中运行,并将处罚状态和结果信息予以实时发布或提供查询。县编办负责全县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县政务中心负责全县公共服务事项审核。(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规范政务网络建设(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政府服务网上运行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由县信息办按照市统一规划要求,会同相关运营商完成接入,做到网络节点对县直、镇、村(社区)的全覆盖。各接入单位要明确网络日常管理负责人,加强网络管理,定期检查,确保网络稳定、安全和高效运行。各单位应严格遵从统一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传输。(牵头责任单位:县信息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推进政府服务集中录入和网上发布(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依照优化梳理后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负责在我县政府权力动态管理系统中录入、审核、发布,系统根据服务对象,自动匹配更新至互联网办事大厅——易户网或易企网。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确保录入发布的网上运行事项符合权力清单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要注重录入质量和规范格式,要完成办事环节和角色定义配置,实现政府服务信息公开、网上运行一目了然,切实方便居民和企业办事。(牵头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按需配置硬件设备(20151020日前完成)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政府服务事项办理“六个一”的标准,即“一台电脑、一部打印机、一台高拍仪、一个身份证读卡器、一个CA电子证书、一枚电子印章”,全面规划“一站受理、一点办结”的窗口设置,按需选择和配备相应设备,完成网络部署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牵头责任单位:县综治办、财政局、招标办;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201510底前完成)政府服务事项优化梳理、录入发布后,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10月底前试运行,11月底前正式运行。(牵头责任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实行电子监察。按照省统一的电子监察标准,一站通平台的运行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察。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政府服务事项时,要按限定时间进行总时限不得超过承诺办结时限;要严格按照承诺时间及流程规范处理。领导组办公室在政府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过程中,要实行实时监察,监察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牵头责任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镇和县直单位(含驻陵单位)为成员的“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建设和应用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县编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统一和动态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政府服务”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成员单位负责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梳理、录入发布和网上运行工作;县督查室、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加强考核评价。“互联网+政府服务”纳入县年度目标考核,科学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县直、镇、村(社区)三级督查制度,实现督查考核的常态化。
()加强宣传培训。坚持“分级、分类”的培训原则,围绕工作进展,依托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培训基地,采取专题讲座、观摩研讨、现场指导、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效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政府服务网上运行模式、服务内容以及便利性、必要性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享受“互联网+政府服务”的信息惠民成果。
(四)加强联系沟通。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应问题请及时与县信息办联系,联系人:丁兴业(6823651)、蒯茂(6829856),并请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加入工作群(群号:49169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