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0〕3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1月20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0〕3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