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双亮双争”活动2021年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在全县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双亮双争”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会审,拟将县市监局许镇市监所等12个窗口及谷海燕等12名同志作为2021年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表扬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红旗窗口(12个)
县市监局许镇市监所
县职工医疗保险和药品耗材管理中心窗口
县政务大厅市监综合窗口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
籍山镇逸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弋江镇弋丰村党群服务中心
许镇镇华林村党群服务中心
三里镇新义村党群服务中心
何湾镇涧西村党群服务中心
工山镇柏一村党群服务中心
家发镇盛桥村党群服务中心
烟墩镇三星村党群服务中心
二、服务之星(12名)
谷海燕 县公安局家发派出所民警
毛 莉 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股负责人
周 珊 徽商银行南陵支行柜员
强火芎 许镇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
陈 静 籍山镇五里社区窗口工作人员
龙光富 弋江镇塘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涛涛 许镇镇马仁村窗口工作人员
沈欢欢 三里镇吕山村党总支副书记
赵秀茹 何湾镇久胜村文书
何 娟 工山镇跃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邢宏水 家发镇滨玉村窗口工作人员
张 艳 烟墩镇红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月18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18日17:00前向县直工委反映。电话: 0553-6820508。
中共南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