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2年度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11:25信息来源: 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杜佩佩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今年,县政府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2件、议改建30件、建议104件,共计136件;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68件;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2件,建议24件,共计26件;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41件(主办4件)。县政府高度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3月19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对2022年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领办县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为扎实做好今年的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对承办的议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明确专人承办落实,认真细致研究具体办理方案,确保如期办复。
    二、强化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讲实效、重质量、实事求是的原则,细化工作举措,逐件认真研究办理。对所承办的议提案,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先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期限;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充分解释说明原因,确保代表、委员认可理解。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积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在办理前要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会、登门拜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征询代表、委员意见,了解真正意图,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办理过程中,要对新情况、新要求、新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或邀请代表、委员开展现场调研、座谈讨论等,进一步提升办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办理完毕后,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要按办理程序重新认真研究办理。
    四、积极协同配合。各承办单位中为主办单位的,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针对议提案具体内容,第一时间与各协办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职责,并及时梳理汇总各协办单位办理意见。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落实本单位承办内容。要强化督办推动,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多部门联动事项,承办单位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联合会商或提请领办县领导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调度督促。
    五、按期完成办理任务。今年的市、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内容,通过本通知直接进行分发交办,县政协提案通过县政协提案办理平台进行交办。各承办单位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答复函和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附件4)寄送人大代表,并同时报送答复函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至县政府办,7月10日前将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附件4)报送至县政府办;县政协委员提案于2022年7月1日前直接在县政协提案办理平台答复,并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县政府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按规定格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县政府办(含电子版)。对少数复杂需较长时间办理的县人大、政协议提案,承办单位需提前10天书面向县政府办说明理由,经县政府办审核并报领办县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要提前向代表、委员书面说明情况,确保在2022年8月10日前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报送至5006室,联系人:陶看看,联系电话:6820207,电子邮箱:nlxyta@163.com;政协委员提案报送至5015室,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6823013,电子邮箱:1354987865@qq.com。)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15〕28号)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建议和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议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doc
附件2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doc
附件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doc
附件4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doc
附件5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分解表.zip
附件6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具体内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