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大数据中心解读《南陵县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南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陵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4月18日,南陵县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南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陵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智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去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强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由之路,能够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是更加突出高效规范,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规范和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对新建信息化项目资源目录编制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工作,规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在立项申请前,要初步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作为项目审批要件,并将数据资源共享作为项目验收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27日,县数管局开始起草《办法》,并于3月1日形成初稿。3月2日-3月7日,我局通过易政网向20家单位发出了关于征求《办法》修改意见的函,19家单位反馈均无意见;芜湖市数据资源局1家单位提出9条修改意见,我局已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并于2023年3月16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3月20日,《南陵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通过南陵县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本送审稿;并于3月24日,经南陵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和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任务(内容)
《办法》共有七章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明确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委办(档案局、保密局)、县审计局、项目主管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化规划、政务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及批准程序,同时对计划执行、计划增补,以及年度计划审核、跨层级跨部门项目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章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概算等指标完成。
第四章项目验收管理。主要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资金使用、档案管理、数据资源共享、密码应用等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五章运行维护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加强资源共享衔接,集约建设。
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解释权和生效期。
六、创新举措
《办法》主要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突出高效规范。此次《办法》细化优化了项目分类管理,实行政务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范围和审批流程,强化了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了项目主管单位职责,确保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科学有序,有利于实现集约节约、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
七、保障措施
一是按照本《办法》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制度,强化统筹整合,要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市“城市大脑”、南陵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保障项目集约高效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协商机制,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问题。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3-682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