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6年度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先进镇予以表彰的通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2016年,全县各镇按照《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政办秘〔2014〕77号)要求,认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整治工作,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民卫生意识显著提高。根据《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活动考核办法》(政办秘〔2016〕78号)精神,县农村清洁工程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对各镇农村清洁工程活动实施情况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现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决定对2016年度农村清洁工程活动考核先进的家发镇、烟墩镇、工山镇和三里镇予以表彰,同时奖励全年考核第一名家发镇60万元、第二名烟墩镇40万元、第三名工山镇和三里镇各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镇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争取更大成绩。其他各镇要以先进镇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水平。
2017年10月9 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