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部门负责人解读】南陵县城管局局长江武:解读《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20 11:50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邓倩倩 字体:【  

 

 

南陵县城管局局长江武:解读《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6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2017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7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会,王蒙徽部长指出,到2020年,各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到2035年,各城市全面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有关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 芜湖市于20181218日印发了《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芜政办秘〔2018291号)。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为了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工作,起草工作小组启动起草工作,并就“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县直部门和广大公众书面征求意见,在县召开征求意见会。根据20173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201712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号文件)要求,在46个重点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问:请问《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

年度目标:(12019年在县城区选择1个居民小区、1个学校、1个党政机关示范片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结合实际创建示范片区。

22020年城区5个居民小区、3个学校、5个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片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全县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示范片区创建范围。

问:请问《实施方案》的实施区域是什么?

在我县县城区和农村地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县城区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小区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有餐饮业态或食堂的,应将“餐厨垃圾”纳入分类。商业综合体及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以“四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

问:请问《实施方案》的分类要求是什么?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的主要品种和投放暂存、收运处置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颜色、分类投放容器的配置要求,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等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执行。

问:请问《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是什么?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推进“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资源高效利用渠道;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扩大餐厨垃圾收处能力和覆盖面;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计量和评价体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上九项工作任务都详细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

 

问:请问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建立了推进垃圾分类的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分工,强化属地管理,健全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强化过程监管,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社区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问:请问南陵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县不断创新,大力推动各项工作。为了方便居民正确投放厨余垃圾,县环卫所和籍山镇均设计了厨余垃圾破袋器,设置于厨余垃圾桶边,居民可直接将厨余垃圾袋放于破袋器上割破,将袋内的厨余垃圾投入厨余垃圾桶,然后将垃圾袋投入至其他垃圾桶内。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不断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改进和创新。

我县将进一步推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将在完善前期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动所有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鼓励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