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
1.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量。推进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立法出台,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巩固既有示范片区创建成果,加快创建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推动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2.环境卫生管理全力加强。坚持“一线工作法”,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环卫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一以贯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关心关爱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市容秩序管理补齐短板。加强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等市容乱象,适时开展流动摊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总量,推行“一车一牌一码”,督促各运营企业增强运维力量,严格查处违规投放和乱停放行为;持续推进芜湖市城管领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清理乱停放和占道销售非机动车;分类整治报刊亭,优化点位分布,加强日常管理,清理占道物品,排查整治违规接电、用气等问题隐患。
4.广告店招整治深入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提升,有序提升我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二是持续开展店招标牌整治提升,以轨道交通沿线为重点,通过示范引领,逐步扩大轨道交通沿线店招标牌整治提升覆盖面,解决轨道交通沿线部分路段店招标牌杂乱无序、破损陈旧等现状,从细微处助力打造轨道交通沿线新形象;三是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户外广告巡查检查。
5.城市夜景亮化彰显魅力。一是加强亮化设施规范管理,保持夜景亮化设施良好运行状态,切实完成各项亮化展示任务;二是协调推进沿江亮化项目建设,协调市文旅公司加快推进沿江亮化提升工程建设,联动调试,做好沿江亮化项目运行管理,充分展示城市夜景魅力;三是加强亮化设施安全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做好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亮化设施运行安全。
6.建筑垃圾处置绿色环保。继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应因地制宜的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拓宽建筑垃圾终端处理渠道;开展全市建筑垃圾堆放点、填埋点的摸排治理工作;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渣土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渣土运输管理全市一体化工作。
7.环保安全工作筑牢底线。市垃圾处理厂飞灰及封场工程项目顺利验收销号,持续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强化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监管;监督生活垃圾处理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制,聘请专家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力推进,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1.市政园林水平提档升级。按照“扩绿、增花、添彩”的要求,实施中心城区“增花添彩”行动;持续推进市管公园环境提升及闲置房更新;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对《芜湖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芜湖市绿道系统规划》进行修编;优化养护考核方式,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利用信息平台和协同联动手段助推精细化管理,提升市政、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
2.排水防涝工作提前部署。对汛期暴露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制定排涝设施冬修计划,在设施冬修过程中强化督查检查,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排涝隐患,并下发明渠清淤清障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项目沿线排涝隐患排查整改。认真筹备2022年城市排涝工作会议,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提升应急反应和指挥调度能力。
3.污水行业管理切实加强。参照《芜湖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加强事前方案审查、雨污水市政接口管理及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督促运营单位加大管网养护力度,保证管网通畅;落实排水设施运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攻坚克难,持续推进重点项目
1.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完成双百攻坚整治提升任务,按照行动计划安排表推进“双百攻坚”整治行动,预计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的整治任务,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并组织进行考评验收;评选人民城市美丽街区,以《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为指引,组织对2021年试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进行评估。拟定美丽街区创建方案,推进2022年美丽街区申报创建工作。
2.推进智慧城管系统建设。完成芜湖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期)整体建设工作,完成项目验收。推进与芜湖市易政网平台、芜湖市“城市大脑”、智慧芜湖时空大数据平台等市级平台的对接工作。
3.推进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芜湖市城市生命线工程一期、天门山路(九华路-弋江路)整治提升工程、北京路(弋江路-徽州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市区增花添彩工程、口袋公园建设、市管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一期、小老树整治等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4.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全面开展一期工程(主要是桥梁、供水、燃气、排水领域)建设,基本构建以燃气、桥梁、供排水为重点,覆盖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5.巩固违建治理成果。结合“双百攻坚”违建治理工作目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调动和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镇)、村(居委会)等力量,形成贯穿上下的管控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既有存量违法建设数据库,制订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探索分类处置等措施。编制《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导则》《违法建设处置执法指引》等文件。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措施,继续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和举报处理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五)强化服务,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开展执法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技能,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持续推动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办案制度,增强办案效能;提升办案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3.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拓展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应用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及并联审批效能,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在城市管理领域持续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公示和数据共享工作。
(六)凝心聚力,持续提高党建质量
1.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大力创建模范机关,定期集中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增强党员意识。
2.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以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起点,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好中心组“第一议题”和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持续抓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3.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建水平。进一步细化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三会一课”质量;举办2022年党务干部培训班;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4.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强化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