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9 10:39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南陵县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南分类办〔20203号)、《南陵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南分类办〔20204号)、《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分类〔20201号)要求,县分类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4月份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概况

一类单位:本期检查了一类单位所属的公共机构共13,居民小区30个。分别为县政府办、县城市管理局(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卫健委(县卫健委、县中医院)、县住建局3个小区(宇培幸福时光、鼎盛广场1.2期、杉杉名都)、县文旅体局(文旅体局、县体育场)、县教育局(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谷农贸市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杉杉(芜湖)服饰有限公司、芜湖望宝家俬有限公司)、县商务局(苏果超市、县商务局)、籍山镇(居民小区)。

二类单位:本期检查了二类单位17个。分别为 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检察院、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信访局

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安广网络南陵分公司、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人行

居民小区检查:本期检查全县30个居民小区。分别为宇培幸福时光、鼎盛广场1.2期、杉杉名都、雄风花园B区、雄风花园A区、麒麟山庄、印象学府1期、水岸兰庭、城北2期、阳光1.2期、时代广场、新世纪花园、东晟苑、忆湾世家、漳河花园、金色水岸A区、书香名邸、茗桂华庭1期、梅园2期、印象学府2期、东方花园、梅园1期、金色水岸C区、万鑫园、金色城品1期、宏金华府、学士府邸、景福家园、金街华府1期、香江润园。

一、考评成绩

(一)一类单位考评成绩

根据《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试行)》,2022 4月对部分一类单位考评成绩如下表。考评成绩较好的为县城市管理局(87.2分)。

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一类单位)

          项目

组织领导  8分)

信息报送  12分)

实地检查 (80分)

加减分项目(不参加月度考核记分)

得分

排名

考核对象

县城市管理局

8

12

67.2

 

87.2

1

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8

12

63.2

 

83.2

2

县教育局

8

12

62

 

82

3

县文旅体局

8

12

56

 

76

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12

49.6

 

69.6

5

县卫健委

8

12

43.6

 

63.6

6

县商务局

8

12

42.4

 

62.4

7

籍山镇

8

12

37.3

 

57.3

8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

12

16.8

 

36.8

9

县住建局

8

12

14.7

 

34.7

10

注:1、各一类单位的实地检查成绩由被检查对象的平均值(百分制)折算为对应的分值系数。

 

(二)二类单位考评成绩

根据《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试行)》,2022 4月对部分二类单位考评成绩如下表。考评成绩较好的为县委政法委(99分)。

 

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二类单位)

序号

被查机构

实地检查得分

排名

1

 县委政法委

99

1

2

县财政局

85

2

3

县检察院

85

3

4

县医保局  

85

4

5

县交通运输局

80

5

6

县公安局

79

6

7

县委宣传部

75

7

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5

8

9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74

9

10

县信访局

69

10

11

县税务局

60

11

12

县融媒体中心

59

12

13

县总工会

56

13

14

安广网络南陵分公司

46

14

15

县人民武装部

40

15

16

县法院

37

16

17

县人行

32

17

 

三、存在问题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按要求基本实施到位,分类投放成效初步体现。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工作较为滞后,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不清楚;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氛围不浓厚,垃圾分类宣传品单一;垃圾分类标识错误,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和宣传培训未按要求实施到位,存在集中投放点无督导员在岗、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不清楚、大件垃圾堆放点不规范、未设置垃圾投放引导指示牌、垃圾分类标识错误、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有明显混投现象。

四、工作建议

(一)规范分类投放容器配置

针对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住小区需要按照相应的配置标准规范投放容器配置。做到分类成组摆放、便于分类投放,标识规范清晰,更新维护及时。    

(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鼓励各单位组织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使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从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开展。

()配备专职督导员,做好垃圾分类引导工作

严格按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每个集中投放点位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加强桶边督导作用;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督导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规范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建设及管理

按照要求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根据小区情况进行合理围挡设置,及时清运。做好居民户的宣传,引导居民定点投放,物业单位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减少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发生。

()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小区设置分类密闭运输车辆,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逐步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

附件:

1.2022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一类单位)

2.2022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二类单位)

3.20224月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022519

 

 :县长强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军,县政协主席夏冰馨,副县长陶海波。

附件1

2022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一类单位)

序号

被考核单位

被查机构

存在问题

得分

1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

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

85

2

县城市管理局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4

3

县政府办

政府办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9

4

县文旅体局

文旅体局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

75

5

县教育局

青少年活动中心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楼道间、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

70

6

县文旅体局

南陵县体育场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5

7

县卫健委

县卫健委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3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4

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谷农贸市场

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品;大楼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区域8处厨余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2

9

县商务局

苏果超市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区域3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56

10

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品;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5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50

11

县卫健委

县中医院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且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45

12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杉杉(芜湖)服饰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楼道间、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食堂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3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42

13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芜湖望宝家俬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0

附件2

20224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二类单位)

序号

被查机构

存在问题

得分

1

 县委政法委

公共区域1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99

2

县财政局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3

县检察院

垃圾分类海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无有害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4

县医保局  

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5

县交通运输局

仅设置一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0

6

县公安局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9

7

县委宣传部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5

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5

9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垃圾分类宣传品;公共区域1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4

10

县信访局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破损;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

69

11

县税务局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0

12

县融媒体中心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1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59

13

县总工会

垃圾分类海报、宣传栏5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标识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4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3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56

14

安广网络南陵分公司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品;;大楼出入口无有害垃圾容器;垃圾集中存放区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楼道间、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2处可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46

15

县人民武装部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楼道间、电梯等候区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5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40

16

县法院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垃圾集中存放区无可回收物容器;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37

17

县人行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及垃圾分类宣传栏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8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32

附件3

20224月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小区

存在问题

得分

1

雄风花园B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无标识牌;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6

2

雄风花园A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无标识牌;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94

3

麒麟山庄

单元楼下1处有袋装垃圾;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1

4

印象学府1

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83

5

水岸兰庭

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81

6

城北2

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81

7

阳光1.2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81

8

时代广场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78

9

新世纪花园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78

10

东晟苑

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76

11

忆湾世家

单元楼下3处有袋装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72

12

漳河花园

单元楼下2处有袋装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72

13

金色水岸A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单元楼下1处有袋装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61

14

书香名邸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

50

15

茗桂华庭1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36

16

宇培幸福时光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30

17

梅园2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6

18

印象学府2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15

19

东方花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5

20

梅园1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3

21

金色水岸C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13

22

鼎盛广场1.2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3

23

杉杉名都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12

24

万鑫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12

25

金色城品1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6

宏金华府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无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且2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未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7

学士府邸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8

景福家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无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且2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9

金街华府1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无厨余垃圾容器;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5

30

香江润园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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