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11 10:31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南陵县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南分类办〔20203号)、《南陵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南分类办〔20204号)、《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分类〔20201号)要求,县分类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6月份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概况

一类单位:本期检查了一类单位所属的公共机构共12,居民小区30个。分别为县政府办(政府办)、县城市管理局(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卫健委(南陵县卫健委)、县住建局3个小区(银树湾、东门府、中央商业广场)、县文旅体局(新世纪酒店、南陵县博物馆、桃源酒店)、县教育局(籍山幼儿园、籍山镇中心小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农贸市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蓝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实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县商务局(苏果超市)、籍山镇(居民小区)。

二类单位:本期检查了二类单位18个。分别为县工商联、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建投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局、县委党校、县气象局、电信南陵分公司

居民小区检查:本期检查全县30个居民小区。分别为金色水岸A区、麒麟山庄、忆湾世家、时代广场、水岸兰庭、印象学府1期、书香名邸、新世纪花园、东晟苑、漳河花园、雄风花园B区、城北2期、雄风花园A区、茗桂华庭1期、阳光1.2期、怡景苑、香江花园、徽昌大厦、万森东区、万森西区、金都花园、香榭花园、夫子庙小区、阳光3.4.5期、润福家园、阳光6期、春谷新城、银树湾、东门府、中央商业广场。

  二、考评成绩

(一)一类单位考评成绩

根据《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试行)》,2022 6月对部分一类单位考评成绩如下表。考评成绩较好的为县城市管理局(88分)。

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一类单位)

          项目

组织领导  8分)

信息报送  12分)

实地检查 (80分)

加减分项目(不参加月度考核记分)

得分

排名

考核对象

县城市管理局

8

12

68

 

88.0

1

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8

12

64

 

84.0

2

县卫健委

8

12

58.4

 

78.4

3

县教育局

8

12

57.6

 

77.6

4

县商务局

8

12

56.8

 

76.8

5

县文旅体局

8

12

56

 

76.0

6

籍山镇

8

12

47.3

 

67.3

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12

33.6

 

53.6

8

县住建局

8

12

13.3

 

33.3

9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

12

0

 

20.0

10

注:1、各一类单位的实地检查成绩由被检查对象的平均值(百分制)折算为对应的分值系数。

(二)二类单位考评成绩

根据《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试行)》,2022 5月对部分二类单位考评成绩如下表。考评成绩较好的为县政协办公室(100分)、县直机关工委(100分)。

 

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二类单位)

序号

被查机构

实地检查得分

排名

1

县政协办公室

100

1

2

  县直机关工委

100

2

3

县委统战部

95

3

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5

4

5

 县经信局

93

5

6

县工商联

90

6

7

县投资促进中心

90

7

8

县建投公司

90

8

9

县委编办

89

9

10

县委组织部

85

10

11

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85

11

12

 县委党校

85

12

13

    县供电局

80

13

14

县科技局

78

14

15

电信南陵分公司

75

15

16

 县气象局

63

16

17

县农业农村局

48

17

18

县生态环境分局

45

18

三、存在问题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按要求基本实施到位,分类投放成效初步体现。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工作较为滞后,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不清楚;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氛围不浓厚,垃圾分类宣传品单一;垃圾分类标识错误,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和宣传培训未按要求实施到位,存在集中投放点无督导员在岗、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不清楚、大件垃圾堆放点不规范、未设置垃圾投放引导指示牌、垃圾分类标识错误、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有明显混投现象。

四、工作建议

(一)规范分类投放容器配置

针对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住小区需要按照相应的配置标准规范投放容器配置。做到分类成组摆放、便于分类投放,标识规范清晰,更新维护及时。    

(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鼓励各单位组织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使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从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开展。

()配备专职督导员,做好垃圾分类引导工作

严格按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每个集中投放点位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加强桶边督导作用;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督导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规范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建设及管理

按照要求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根据小区情况进行合理围挡设置,及时清运。做好居民户的宣传,引导居民定点投放,物业单位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减少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发生。

()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小区设置分类密闭运输车辆,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逐步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

附件:

 1.2022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一类单位)

 2.2022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二类单位)

 3.20226月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022711

 

 

 

 

 

 

 

 报:县长强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军,县政协主席夏冰馨,副县长陆明

附件1

2022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一类单位)

序号

考核单位

被查机构

存在问题

得分

1

县城市管理局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3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2

县教育局

籍山镇中心小学

垃圾集中存放区四分类收集容器无可回收物容器;3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3

3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垃圾分类知识二题回答错误

80

4

县文旅体局

南陵县博物馆

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0

5

县卫健委

南陵县卫健委

大楼出入口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垃圾集中存放区无可回收物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3

6

县商务局

苏果超市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内容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无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3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1

7

县文旅体局

新世纪酒店

仅设置1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海报内容错误;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集中就餐区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

68

8

县文旅体局

桃源酒店

垃圾分类知识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电梯等候区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集中就餐区无厨余垃圾容器;公共区域1处有害垃圾标识错误

62

9

县教育局

籍山幼儿园

仅设置1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宣传栏内容错误;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食堂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2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1

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东农贸市场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上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四分类收集容器无可回收物容器;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2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42

11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蓝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0

12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实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0

附件2

20226月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二类单位)

序号

被查机构

存在问题

得分

1

县政协办公室

100

2

  县直机关工委

100

3

县委统战部

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95

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95

5

 县经信局

垃圾分类宣传栏内容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93

6

县工商联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

90

7

县投资促进中心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

90

8

县建投公司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

90

9

县委编办

公共区域1处有害垃圾标识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9

10

县委组织部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11

南陵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85

12

 县委党校

仅设置1种宣传品;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

85

13

    县供电局

垃圾分类知识二题回答错误

80

14

县科技局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内容错误;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78

15

电信南陵分公司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

75

16

 县气象局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公共区域2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4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63

17

县农业农村局

垃圾分类知识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宣传栏内容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容器破损;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6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48

18

县生态环境分局

垃圾分类知识二题回答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4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45

 

 

附件3

20226月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小区

存在问题

得分

1

时代广场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98

2

水岸兰庭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98

3

印象学府1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98

4

东晟苑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98

5

新世纪花园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6

6

城北2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6

7

阳光1.2

单元楼下一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96

8

雄风花园B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93

9

书香名邸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93

10

麒麟山庄

单元楼下一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91

11

忆湾世家

单元楼下二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

91

12

雄风花园A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1

13

茗桂华庭1

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91

14

金色水岸A

单元楼下一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87

15

漳河花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暂存点

63

16

徽昌大厦

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42

17

怡景苑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不准确;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29

18

万森东区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单元楼下一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25

19

万森西区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22

20

金都花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1处垃圾桶内混投

20

21

香榭花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3

22

润福家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无可回收物容器;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2

23

阳光6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12

24

香江花园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1

25

夫子庙小区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4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6

阳光3.4.5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7

春谷新城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3处垃圾桶内混投

10

28

住建局        (中央商业广场)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未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无标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24

29

住建局        (东门府)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四分类集中投放点可回收物标识错误;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

16

30

住建局        (银树湾)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点未配备2名专职督导员;未设置引导集中投放点位置指示牌;工作人员未知晓垃圾分类标准;四分类集中投放点有害垃圾标识错误;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未配备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无垃圾分类清运台账;集中投放点2处垃圾桶内混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