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9 11:31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南陵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202289

 

 

 

 

 

 

 

抄报:市分类办

 

 

南陵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芜湖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芜分类办〔2022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补短板,强弱项,促长效”为目标,实施示范提速、投放提标、收运提质、设施提能和保障提级“五大工程”,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2年底,籍山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许镇镇、工山镇、家发镇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示范工程 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1.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高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基本完成创建任务。(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现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成果。制定撤桶并点完成时序表(详见附件1),规范示范片区分类投放工作,有序推进示范片区内居民小区撤桶并点,落实桶边专职督导人员,做好定点定时投放引导工作。县城管局、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科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收运处理体系,逐步推进小城镇和行政村农村垃圾分类工作。202210月前,以家发镇为试点,开展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各镇至少选择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科普教育基地,建立社会接待制度,引导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通过示范引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及参与率。2022年,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提标工程 推进分类投放便民化 

1.开展分类投放站点功能升级改造。加快老旧设施改造,对已开展垃圾分类小区集中投放点数量不充足、位置不合理的,以补足数量、迁改位置为重点,实施标准化改造,方便市民投放,体现人性化。集中投放点收集容器破损,以及水电、顶棚设施功能失效的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对新增示范片区内的居民小区,按照不少于300-500户配置1个分类投放点的标准,合理布局建设分类屋(亭),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建设时严格按照站点布局公示、居民意见征求、公示建设方案、公开招标建设、培训教育上岗等步骤组织实施,同步明确撤桶并点时间,落实专职督导人员,新交付使用小区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分类屋(亭),不再设置零散垃圾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可回收物“两网融合”。打通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通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可回收物管理,支持居民小区内单独设立专用智能回收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等方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促进收集、处理产业化、信息化发展。(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点管理。以小区或社区为单位分别设立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点,点位密闭圈围,设置标识牌,做好“三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籍山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提质工程 推进分类收运规范化 

1.打通厨余垃圾收运通道。沿街餐饮企业、集中供餐单位、水果蔬菜集贸批发市场的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退路进门原则,集中规划收运点,约定时间“上门取件”。居民厨余垃圾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模式,配备满足收运需求运输车辆,经厨余垃圾收集验收合格的居民小区,方可纳入每日收运线路,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及时做好居民小区宣传解释工作。(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其他垃圾收运标准。结合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行动,指导物业公司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积极开展车辆装备整治提升行动,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小区延伸,取缔渗滤液滴漏严重的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垃圾运输车辆。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行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定时清运。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由社区、小区集中运送,或者由收运企业按照预约到点收集,推广“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收集到的各类垃圾运送至辖区指定的处置场所,原则上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点位清理时间不超过三天(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提能工程 推进分类处置专业化 

1.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规范可回收物回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点建设运行,提升高值、低值物品的回收和再利用。规划设置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实行集中回收分拣、简单分类加工、配置资源流向,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2022年加快推进集中分拣中心选址和建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进一步提标改造有害垃圾暂存设施,按月规范进行集中收运处置,执行有害垃圾收集、处置规定,确保有害垃圾安全、无害化处置率100%(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大件垃圾处置场所建设。建设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鼓励引入收运企业负责大件垃圾处理中心管理,对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居民小区公示回收电话,建立收运台账,实现大件垃圾有源可溯、流向可查的全过程管理。完成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制度,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同步扩大服务范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籍山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场所建设。科学制定本区域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编制设施布点规划。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或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CJJT134-2019)》。2023年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使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保障工程 推进分类管理常态化

1.强化党建引领保障。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垃圾分类服务功能和水平。(县委组织部、县城管局、其他县直及驻陵企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2.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联动联席制度,推动完善县、镇、社区(村)三级监管制度,县分类办每月调度不少于1次,县分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每季度调度不少于1次。县政府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籍山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3.强化源头减量保障。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旅游、食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倡导“绿公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4.强化宣传引导保障。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社区(村)示范引领作用,示范片区内社区(村)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开展居民入户宣传,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大型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居民小区入户宣传全覆盖。建立家校互动机制,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和知识读本,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小手拉大手”互动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加大高铁站、客运站、公交站台(车厢)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5.强化执法协同保障。深入开展收集端混收混运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设立卡点、溯源管理,集中打击偷运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废弃油脂违法行为;推进执法进小区,对照撤桶并点完成时序表,落实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厨余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籍山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实施调研或督导检查。要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投入。县、镇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专项账户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管服”,建立稳定持续的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社会宣传发动等。

(三)加强舆情引导。要牢牢把握舆情导向,把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性和主导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垃圾分类文明习惯的养成,多角度宣传垃圾分类的环境效益,特色经验和做法,提倡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

(四)加强督查考核。通过实地调研督导、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县分类办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各有关单位每年6月份、12月份,汇总上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总体进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附件:

1.示范片区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完成计划表

2.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示范片区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完成计划表

 

序号

小区名称

所属社区

备注

第一阶段

1

茗桂华庭2

春谷社区

 

2

茗桂华庭3

春谷社区

 

3

怡景苑

五里社区

 

4

景福家园

五里社区

 

5

祥生小区

光明社区

 

6

宏金华府

惠民社区

 

7

万森西区

逸和社区

 

8

万森东区

逸和社区

 

9

城北1

碧桂园社区

 

10

梅园2

新塘社区

 

11

金街华府1

新塘社区

 

12

印象学府2

联城社区

 

13

香江润园

联城社区

 

14

万鑫园

联城社区

 

15

学士府邸

麒麟社区

 

16

碧桂园

碧桂园社区

 

17

祥生金麟府

麒麟社区

 

18

杉杉名都

曙光社区

 

19

大公馆

麒麟社区

 

20

学府华庭

新塘社区

 

21

和顺三期

和顺社区

 

22

宇培幸福时光

曙光社区

 

23

中央商业街

逸和社区

 

24

银树湾

五里社区

 

25

鼎盛广场

陵阳社区

 

第二阶段

26

阳光3.4.5

阳光社区

 

27

南苑新村1

陵阳社区

 

28

南苑新村2

陵阳社区

 

29

皖南商城

五里社区

 

30

蔚蓝世纪

五里社区

 

31

大阪城小区

光明社区

 

32

香江花园

逸和社区

 

33

金都花园

逸和社区

 

34

鲁班永辉广场

逸和社区

 

35

和顺1.2

和顺社区

 

36

香榭花园

新塘社区

 

37

梅园1

新塘社区

 

38

金色成品1

新塘社区

 

39

金色水岸C

新塘社区

 

40

东方花园

联城社区

 

41

祥生东方樾

麒麟社区

 

42

祥生1927

麒麟社区

 

43

金茂首玺

麒麟社区

 

44

东城国际

麒麟社区

 

45

苏果小区

通济社区

 

46

和顺新视界

和顺社区

 

47

金街华府二期

新塘社区

 

48

开元相府

和顺社区

 

49

东门府

和顺社区

 

50

北泰御景湾

大港社区

 

第三阶段

51

今日家园

陵阳社区

 

52

徽昌大厦

逸和社区

 

53

润福家园

大港社区

 

54

阳光6

古亭村

 

55

春谷新城

城西村

 

56

长风商业街

通济社区

 

57

惠民新村

通济社区

 

58

夫子庙小区

陵阳社区

 

59

华兴花园

陵阳社区

 

60

李镇小区

五里社区

 

61

金泽园

五里社区

 

 

 

 

 

 

 

 

 

 

 

 

 

 

 

 

附件2

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芜湖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芜分类办〔20225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

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分类办)组织实施考核。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1.考核对象

籍山镇及县直各单位,合计71个。南陵县城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及公共机构(含学校、企业单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等)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为所属管辖单位得分。

2.考核对象分类

一类单位(10个):籍山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局、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

(承担本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管辖的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月度抽查的二级机构或居民小区、公共机构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为本单位月度考核得分。)

二类单位(61个):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供销社、县重点处、县征收办、县建投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人行、县消防救援大队、邮政南陵分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南陵中燃公司、电信南陵分公司、移动南陵分公司、联通南陵分公司、安广网络南陵分公司、县公路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承担本单位及下属二级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月度抽查的二级机构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为本单位月度考核得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坚持专常为主、社会为辅原则,分为常态考核、专项考核和社会考核。常态考核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分类实效考核,专项考核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社会考核为社会反响考核。

、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每月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

常态考核:主要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抽查30个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小区必查)和30个公共机构,全年各考核对象被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由县分类办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专项考核:主要对一类单位目标任务和分类实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由县分类办自行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社会考核:领导督办、群众举报、舆论曝光、承办现场会或表扬等作为考核依据;年底组织实施,不列入百分制分值,纳入额外加减分项目。

2.考核评分

一类单位考核得分=常态考核得分(满分100分)×50%+专项考核得分(满分100分)×50%

二类单位考核得分=常态考核得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参照本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管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紧扣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各项任务。

2.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要求定期做好信息报送,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工作交流。

六、考核办法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当月开始实施,原《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分类〔20201号)废止。


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和评分标准

类别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分数

得分

 

 

 

 

 

 

 

 

 

 

 

 

 

 

 

 

 

 

 

 

 

 

 

 

 

 

 

 

 

 

 

 

 

 

 

 

 

 

 

 

 

 

 

 

 

 

 

 

 

 

 

考核

 

 

 

 

 

 

 

 

 

 

 

 

 

 

 

 

 

 

 

 

 

 

 

 

 

 

 

工作

机制         10分)

小区执行撤桶并点制度,无零散投放点。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或执行撤桶并点制度不彻底的,10分。按照撤桶并点的小区名单计划,不在名单之列的小区当月给分。

本项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10

 

宣传

督导

30分)

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专职督导员,执行定点定时督导制度,引导居民正确投放。

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扣10分;

督导员未对投放人员进行指导,扣5分。

现场检查

1个集中投放点

10

 

大门出入口、主干道或楼栋下设置垃圾投放引导指示牌,指示牌上标明小区分类集中投放点位置。

集中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牌信息完整、正确。

1.未设置引导指示牌2。指示牌设置数量过少,或设置在不合理的位置,不容易被居民看到的不得分。

2.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扣8分。公示牌应包含公示牌名称、分类投放指南、投放地点、投放时间、收运去向、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督导人员信息等内容。缺1项扣4分。

本项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10

 

小区宣传氛围浓厚,开展入户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分类知识。

可采取电梯里电子宣传、单元门口告知书、向小区住户发信息及微信、宣传板、宣传栏、宣传单、条幅、一封信等多种途径营造宣传氛围,至少设置两种以上宣传方式,一种宣传方式得5分。

现场检查

10

 

 

 

 

分类

收运

40分)

按比例配足四分类集中投放点,位置合理,集中投放点地面应硬化,采取排水与通风措施,配足四分类收集容器,桶无破损无缺盖无满溢,标识准确清晰,无小包垃圾落地,地面无出现污水无序流淌现象,收运作业完毕后,分类收集容器及时保洁、复位并清理作业场地,收集容器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分类收集容器配置不足或点位设置不足、不合理、不满足要求的扣10分。发现一处集中投放点垃圾满溢或单元楼下有垃圾包落地扣2分。收集容器或投放点周边环境脏乱,一处扣5分。标识错误或无标识,一处扣1分。

本项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査

1个集中投放点

10

 

规范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网点,推动实现“两网融合”,鼓励小区设置自助型智能回收箱并正常运营,提供每周定时定点回收服务或预约回收并公示告知信息;有害垃圾暂存点存储规范,定期收运

1.小区设置自助型智能回收箱(老旧式小区可与相邻有条件区域,共同设置,但需公示相关信息,服务点共享户数不超过1000户)并正常运行得5分,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得2分(不重复得分)。

2.提供每周定时定点回收服务或预约回收并公示告知信息的得3分。

3.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台账清楚规范得3分;未设置或有害垃圾存储及台账不规范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现场检查

10

 

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分区管理,有台账,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1.  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扣5分;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扣5分。

2.  若设置在一起未分区管理的扣3分。

3.  堆放点位不规范、标识牌不准确、混有生活垃圾、垃圾满溢等一项扣2分。

本项5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5

 

配备分类收运车辆,满足收运需求,车辆涂装规范,分类标识规范、清晰,车身干净整洁、密闭运输,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分类收运,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1.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10分。

2.车辆标识错误或抛洒滴漏、车身脏污、未密闭,扣5/车。

本项15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15

 

分类

实效

10分)

垃圾收集设施分类纯净度高,根据《关于规范拒绝收运、处理混装生活垃圾工作的通知》(芜分类办20199号)判定

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应满足分类纯净,厨余垃圾桶内无明
显混投。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
纯净度低,5/桶,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10

 

居民满意度问卷调查

10分)

居民知晓分类知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指导工作满意。

随机选取示范片区小区10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知晓分类知识得2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指导工作非常满意得8分,比较满意得6分,一般得4分,不太满意得2分,不满意得0分。(取平均分)

问卷调查

10

 

公共机构、学校

宣传

培训         30分)

单位内工作人员、保洁人员、保安、学生等分类知识知晓率和参与率。

单位内随机抽取1名工作人员,学校抽取学生2题,一题10工作人员拒绝回答问题直接得0分。

现场检查

20分

 

在主要活动场所、大厅或出入口通过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宣传专栏、发放指导手册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

宣传品设置不得单一,至少设置2种宣传品,少一种5

宣传品破损或内容有错误的,一处2分。

现场检查

10

 

分类

设施

50分)

 

大楼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垃圾集中存放区域均要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容器干净整洁、无破损。

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的15分。

有残缺、破损、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

15

 

楼道间、电梯等候区、楼层廊道、公共场所的主干道等公共区域要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干净整洁、无破损。

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扣10分。

有残缺、破损、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

10分

 

食堂、茶水间、集中就餐区域、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垃圾投放点应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干净整洁、无破损。

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扣15分。

有残缺、破损、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

15

 

分类标识、颜色清晰准确。

分类标识模糊不清、有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 1分。

现场检查

10

 

分类

成效

20分)

垃圾收集设施分类纯净度高,根据《关于规范拒绝收运、处理混装生活垃圾工作的通知》(芜分类办20199号)判定

随机查看单位内4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每有一明显投放不准确的扣5分。

现场检查

20

 

 

 

 

 

 

 

 

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

城管局

组织领导(20)

每季度调度不少于1

每季度调度少于1次在第14710月专项考核中扣20分。

查阅资料

20

 

宣传氛围营造

(10)

媒体宣传:每年至少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2

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1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10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10

 

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建设(20)

完成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制度,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同步扩大服务范围。

完成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建设,按进度要求推进,每月进度未达一半的不得分,完成一半进度以上的得10分,完全达到进度要求的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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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专项执法

(20)

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

结合撤桶并点完成时序表,对名单内小区分类收运情况进行检查,未达要求的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上月被市第三方抽查的居民小区混装混运,当月未进进行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查阅案卷、处罚单、缴费单

20

 

信息报送

30分)

党建引领(约稿):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全年不少于1次(10分),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活动全年不少于110分)

会议要求有会议通知、会议照片、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活动开展要求有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内容描述。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2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20

 

主流媒体视频宣传(约稿):全年不少于1

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视频。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1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10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10

 

籍山镇

组织领导(20)

每季度调度不少于1

每季度调度少于1次在第14710月专项考核中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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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宣传氛围营造

(50)

媒体宣传: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

当月宣传报道未发布扣10

查阅资料

10

 

活动宣传: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

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有活动照片、活动内容描述,未开展扣10分。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未开展或材料不全、规模不足,在第14710月专项考核中扣10

查阅资料

20

 

入户宣传:居民入户宣传每季度至少全覆盖1次。

每季度入户宣传未全覆盖在第14710月专项考核中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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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活动

每月结合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未开展扣10分。

查阅资料

10

 

信息报送

30分)

党建引领(约稿):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全年不少于1次(10分),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活动全年不少于110分)

会议要求有会议通知、会议照片、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活动开展要求有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内容描述。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2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20

 

主流媒体视频宣传(约稿):全年不少于1

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视频。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1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10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10

 

政府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市监局、商务局、住建局、卫健委、文旅体局

组织领导(20)

每季度调度不少于1

每季度调度少于1次在第14710月专项考核中扣20分。

查阅资料

20

 

宣传氛围营造

(20)

媒体宣传:每年至少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2

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2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20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20

 

信息报送

60分)

党建引领(约稿):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全年不少于1次(20分),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活动全年不少于120分)

会议要求有会议通知、会议照片、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活动开展要求有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内容描述。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2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40

 

主流媒体视频宣传(约稿):全年不少于1

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视频。县分类办制定约稿计划表,未被约稿前的月份该项得20分,约稿当月完成材料报送的得20分,未完成的得0分且之后的每月得0分,直至完成约稿任务后得分。

查阅资料

20

 

考核

加减分

扣分项

出现领导批评督办、群众举报、舆论曝光负面情况

一经查实,每次扣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总分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材料

5

 

加分项

工作成效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正面指示。

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总加分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材料

5分

 

分项

承办市级以上现场会

承办1起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总加分不超过10分。

提供相关材料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