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分类办〔2023〕4号)要求,县分类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5月份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概况
住宅小区:本期检查全县29个居民小区,分别为时代广场、新世纪花园、东晟苑、阳光1.2期、印象学府1期、城北2期、水岸兰庭、金色水岸A区、茗桂华庭1期、雄风花园B区、雄风花园A区、忆湾世家、书香名邸、漳河花园、麒麟山庄、景福家园、金都花园、皖南商城、香江花园、怡景苑、鲁班永辉广场、和顺1.2期、万森东区、万森西区、蔚蓝世纪、城北1期、鲁班山庄、北泰御景湾、祥生金麟府。
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本期检查了全县5个菜市场,分别为城南农贸市场、惠民农贸市场、春谷市场、金色水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
县直各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本期检查了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共16个,分别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陵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南陵县公安局、南陵县检察院、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县中医院;南陵县博物馆;金九君澜酒店;先进完小、长乐安完小。
二、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1.住宅小区:
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大件垃圾堆放点不规范、未设置垃圾投放引导指示牌、垃圾分类标识错误、有明显混投现象等。
2.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投放点收集容器满溢、脏污等。
3.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
部分单位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不浓厚,宣传品单一;容器分类标识错误;单位工作人员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未集中投放至分类亭;专项考核材料未按时报送。
三、工作建议
(一)规范分类投放
住宅小区要落实桶边督导,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按《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402T 34—2022),配置集中投放点,开展撤桶并点工作。
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合理设置1个及以上与环境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按照分类直运的要求设置接驳点和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通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员职责,按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等做到分类容器成组摆放,标识规范清晰,更新维护及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员团体等工作人员日常产生厨余垃圾按规定集中投放至分类亭,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鼓励各单位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
(三)规范建设管理
按照要求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根据小区情况,合理设置围挡,做到及时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减少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管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督促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
1.2023年5月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2023年5月份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3.2023年5月份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023年6月25日
抄 报:县长强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军,县政协主席夏冰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袁学松,副县长陆明
附件1:
2023年5月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
小区 |
存在问题 |
得分 |
1 |
时代广场 |
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7.7 |
2 |
新世纪花园 |
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7.4 |
3 |
东晟苑 |
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7.2 |
4 |
阳光1.2期 |
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7.1 |
5 |
印象学府1期 |
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6.4 |
6 |
城北2期 |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混有生活垃圾、垃圾满溢;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5.5 |
7 |
水岸兰庭 |
单元楼下1处袋装垃圾;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5.2 |
8 |
金色水岸A区 |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4.9 |
9 |
茗桂华庭1期 |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2.4 |
10 |
雄风花园B区 |
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2.1 |
11 |
雄风花园A区 |
单元楼下1处袋装垃圾;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0.6 |
12 |
忆湾世家 |
单元楼下1处袋装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90.3 |
13 |
书香名邸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87.4 |
14 |
漳河花园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86.2 |
15 |
麒麟山庄 |
单元楼下4处袋装垃圾;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84.8 |
16 |
景福家园 |
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单元楼下2处袋装垃圾;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76.8 |
17 |
金都花园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存在问题 |
62.1 |
18 |
皖南商城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61.8 |
19 |
北泰御景湾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7.9 |
20 |
香江花园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6.9 |
21 |
怡景苑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不准确;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6.2 |
22 |
鲁班永辉广场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且无标识牌;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4.8 |
23 |
和顺1.2期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存在问题 |
53.2 |
24 |
万森东区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2.9 |
25 |
万森西区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四分类垃圾分类亭无有害垃圾容器;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0.4 |
26 |
蔚蓝世纪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无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50.3 |
27 |
城北1期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自助型智能回收箱;未提供每周定时定点回收服务;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47.8 |
28 |
鲁班山庄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仅设置一种宣传品;四分类垃圾分类亭无有害垃圾容器;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厨余垃圾桶内有明显混投;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42.1 |
29 |
祥生金麟府 |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牌;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品;四分类垃圾分类亭无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容器;未设置自助型智能回收箱;未提供每周定时定点回收服务或预约回收并公示告知信息;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与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在一起未区分管理;示范片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扣分 |
36.8 |
附件2:
2023年5月份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
|||
序号 |
小区 |
存在问题 |
得分 |
1 |
城南农贸市场 |
2处宣传品内容有误;公共区域4处厨余垃圾标识错误;投放点收集容器满溢、脏污;垃圾收集容器混投 |
78 |
2 |
惠民农贸市场 |
未设置宣传品;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投放点收集容器脏污;垃圾收集容器混投 |
72 |
3 |
春谷市场 |
集中存放区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区域8处厨余垃圾标识错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不足;收集容器污损;垃圾收集容器混投 |
65 |
4 |
金色水岸市场 |
未设置宣传品;集中存放区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投放点收集容器满溢、脏污;垃圾收集容器混投 |
64 |
5 |
城东农贸市场 |
3处宣传品内容有误;公共区域2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不足;投放点收集容器满溢、脏污;周边环境脏乱;垃圾收集容器混投 |
61 |
附件3:
2023年5月份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
考核单位 |
存在问题 |
得分 |
1 |
县住建局 |
无 |
100 |
2 |
南陵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 |
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95 |
3 |
文旅体局 |
垃圾分类海报内容有误;垃圾集中存放区其他垃圾容器破损;公共区域1处厨余垃圾标识错误 |
95 |
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海报内容错误 |
88 |
5 |
南陵县博物馆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85 |
6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 |
80 |
7 |
南陵县公安局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 |
80 |
8 |
南陵县检察院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 |
75 |
9 |
先进完小 |
仅设置一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海报内容有误;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食堂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5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
63 |
10 |
县中医院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宣传栏及海报内容有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61 |
11 |
商务局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宣传品;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4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识错误 |
56 |
12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未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3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55 |
13 |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仅设置一种宣传品且垃圾分类海报内容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53 |
14 |
县信访局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内容错误;垃圾集中存放区无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且有害垃圾容器破损;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混投现象 |
53 |
15 |
金九君澜酒店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
0 |
16 |
长乐安完小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开展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