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8日
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推进暖民心便民停车行动,加快实施品质家园筑造行动计划,有效补齐县城区停车位供给短板,持续改善交通环境,打造“更有秩序、更有温度、更有智慧”的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样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南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县委第十四届第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县城区停车位规范化统筹管理,着力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建设智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指停车位共四类,分别是县城区内的:公共停车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住宅小区所属停车位。公共停车位是指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以及公共建筑配套投资建设或施划的专供社会车辆停放的停车位;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是指城市中商业、办公、居住、宾馆、展览、餐饮、会议、文娱等城市综合体(含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属停车位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行政办公区域内规划建设的停车位。住宅小区所属停车位是指各类安置、商业住宅小区以及商住一体的商业街区配套建设的停车位。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完成县城区停车规划专项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公共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强化停车供给和现状治理,全面实现公共停车位有序在管;实现公共停车位全部纳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初步启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加快建立管理台账、问题清单。全面摸清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内部停车位产权归属,开展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解决其只售不租、长期租赁、恶意侵占和非法霸占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的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格局。
——到2024年底,全面启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和小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只售不租、长期租赁、恶意侵占和非法霸占等问题得到根治。推动其他三类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初步实现县城区停车位资源高效利用,停车秩序规范有序,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依法治理、社会共治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县城区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到2025年底,县城区停车乱停车难问题基本化解,停车位综合管理政策体系更加科学,工作机制更加优化,供给机制更加合理,行业智慧高效、精细管理、系统治理、创新引领能力显著提升,供需相适、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绿色低碳、群众满意的城市智慧停车系统基本建成。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县城区公共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
加快编制南陵县停车专项规划,注重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城市边角地、长期闲置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科学布局停车位。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加快建成一批独立占地、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操场合建、公交合建公共停车场(楼);综合运用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科学设置潮汐车位,合理满足上下学、购物、休闲、通勤等出行停车需求;协同推进智慧停车,加快路内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和公共停车场规划新增。结合市场新趋势,合理改造或新增一批充电桩停车位。完善道路内停车位管理规范,优化停车位设置审批程序,严控路内停车位数量,动态调整停车位设置。加强对公共停车位的日常管理和功能排查,科学施划、修缮和整治一批因消防、排水、施划、道路等原因减弱或丧失基本停车功能的停车位,加快补齐功能性短板。持续探索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模式,率先实现公共停车位全面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系统,推广“南陵智泊”智慧停车小程序,强化智慧赋能,有效减少巡泊时间,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重点处、县建投公司)
(二)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
适时出台《南陵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化管理标准。科学施划停车位,全覆盖安装阻车设施,规范设置进出口、标识、标线和停车引导标牌等。根据办公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科学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停车设施及道路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停车秩序维护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进入停车位。制定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日常管理制度,充分落实所属停车位综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各有关单位停车位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评估停车位管理能力和水平。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统一纳入社会化停车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党政机关所属停车位节假日期间向全社会开放,有序推进全县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经信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其他各有关单位)
(三)开展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
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高效利用,激活闲置车位,支持物业、停车服务企业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车位、零散时间、零散需求,鼓励现有停车位错时使用,提升停车位使用效率,让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全面摸清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产权归属,做到产权明晰、主体明确。制定全县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日常管理制度,充分落实所属停车位综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鼓励物业和停车服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停车资源,引导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籍山镇)
(四)开展住宅小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专项行动。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住宅小区停车位供给,规范广大居民业主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小区内公共空间增加停车位;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块和长期闲置地块建设停车位或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合理安排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项目,统筹支持老旧小区停车位提升改造。全面摸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做到产权明晰、主体明确。协同推进全县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进小区”,打通小区内停车位产权证办理通道,强化价格监督和指导,推动形成良性循环。加强小区内部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聚力解决小区内停车位只售不租、长期租赁、恶意侵占、非法霸占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营造小区内井然有序的停车环境,有效盘活停车资源,充分保障居民业主合法权益。鼓励住宅小区所属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支持和鼓励拓展基于共享模式下的孝心车位、潮汐车位等多元业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籍山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籍山镇、县有关单位及驻陵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由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研究重要政策措施和制度,协调推进重难点等问题;办公室周调度、牵头单位月调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协调,建立工作调度、督查督办、约谈、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并纳入暖民心便民停车行动重点任务一体推进。
(二)强化协同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落实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分类制定各项子行动的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服从安排、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杜绝不重视、推诿扯皮、行动不发力和“放空挡”等一切不良现象。要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一切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坚决整治,以各部门各单位的紧密协作共同营造起严管严控、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态势。
(三)优化工作机制。要树立系统观念,正确认识推动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的复杂性,要切实强化整体意识和全局意识,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认真把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细。要强化问题导向,正确认清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整治、提升,全力以赴攻重点、破难点、补弱点,推动县城区停车位管理向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要做好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持续强化和省、市政务信息管理部门的对接联系,把我县推进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和优秀经验宣传推广,不断放大样板效应。
(四)做好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融媒体中心用心用力做好新闻宣传,紧扣构建“更有秩序、更有温度、更有智慧”的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格局的目标任务,充分宣传推进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把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要统筹各类宣传资源和载体,扎实做好停车方面的政策、法规进小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增强全社会对停车位综合管理的认识、理解,全面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停车位综合管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1.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要点
附件1
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陆 明 副县长
副组长:项 波 县城管局
赵 亮 县住建局
章青林 县商务局
成 员:彭 丽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李 晨 开发区管委会
奚 凌 县发改委
何振宇 县公安局
陈 飞 县经信局
张领斌 县司法局
王 勤 县财政局
范镇华 县交通局
朱国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丁兴业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刘 涛 消防救援大队
石国庆 籍山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由项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2023年南陵县城区停车位综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
||||
序号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县城区公共停车位综合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县城管局 |
县交管大队 |
6月30日 |
2 |
科学合理设置潮汐车位。 |
县城管局 |
县交管大队 |
9月30日 |
3 |
加快推进便民停车“暖民心”行动,优化升级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南陵智泊”停车小程序。 |
县城管局 |
县交管大队
|
7月30日 |
4 |
有序布局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不少于100个。 |
县住建局 |
县城管局 |
11月15日 |
5 |
科学划设泊位。 |
县城管局 |
县交管大队 |
9月30日 |
6 |
制定《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县城管局 |
县文明办 |
6月30日 |
7 |
出台《南陵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位管理办法》,力争实现不少于2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类停车场统一纳入社会化停车服务企业统一规范化管理。 |
县城管局 |
县文明办 |
9月30日 |
8 |
制定《县城区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月30日 |
9 |
制定《全县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日常管理制度》。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9月30日 |
10 |
全面摸清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产权归属,做到产权明晰、主体明确。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商务局
|
7月20日 |
11 |
全面修缮和整治因消防、排水、施划、道路等原因减弱或丧失基本停车功能的停车位。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 |
县消防大队 |
县城管局
|
10月30日 |
12 |
鼓励物业和停车服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停车资源,引导商业综合体所属停车位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 |
县住建局 |
县数字资源管理局 |
11月30日 |
13 |
制定《县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综合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县住建局 |
县交管大队 |
6月30日 |
14 |
合理安排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统筹支持老旧小区停车位提升改造。 |
籍山镇 |
县住建局
|
12月20日 |
15 |
全面摸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做到产权明晰、主体明确。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月30日 |
16 |
有序推进小区内停车收费。 |
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 |
11月30日 |
17 |
协同推进全县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进小区”,加强小区内部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
县住建局 |
县城管局
|
9月30日 |
18 |
试点小区内停车位产权证办理。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