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公共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南陵县城管局印发《南陵县公共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为了更好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尽快提高县城主次干道的交通综合功能,促进县城主要道路真正服务于群众所需,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杜绝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占用公共资源等现象。参照合肥市、芜湖市、无为市等地的先进做法,用价格行为规范县城公共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秩序,使机动车停车位实现良性周转。我县开展县城智慧停车收费工作可行且必要。
(一)决策背景
1.宏观背景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全国建设纲要》: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2020年1月交通运输部《2020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具有条件的10个以上城市,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试点,在机场、商场、火车站、居民小区等地的停车场推广应用ETC ,提升智慧停车服务能力。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立足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政府主导停车信息平台等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P+R”停车场建设。居住社区配建停车场、棚改区停车场、各类商业设施配套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工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按照相关领域规划政策要求推进建设。
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 、互联网+”等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应用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2022年1月,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
2022年1月,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稳妥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等出行服务,鼓励自动驾驶在港口、物流园区等限定区域测试,推动发展智能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安监等。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 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系统。
2.中观背景
2020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建设智慧景区,推广应用电子门票、智慧导游、电子讲解、智慧停车等服务。
2021年4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行出行数字化服务。推广人脸识别、智能车库等智慧物业应用;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通过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公共建筑配建、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十四五”期间,全省设区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
2022年6月,安徽省出台《便民停车行动方案》: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精细管理,利用智慧停车管理手段,提高车位资源配置利用率。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到2023年,全省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细化分区管理,进行停车诱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3.微观背景
2021年4月,《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提高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理顺停车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种关系,形成良性循环的停车发展局面,改善停车秩序和停车环境。“十四五”期间,市本级建设32000个公共停车泊位,19 座公共停车场。
2021年8月,《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全市公共停车场、社会停车场、路内泊位设施进行一体化运营监管,实现停车智慧化管理,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2021年5月,《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共停车场及慢行系统等建设,形成快进快出的便捷内循环。
2022年10月,《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路内路外一体化运营,通过智能化停车管理手段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停车管理水平,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改善南陵县静态交通秩序,办好民生实事,解决行车难、停车难问题,逐步实现规范停车、高效停车,规范交通秩序、方便市民出行。
4.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发文《安徽省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方案》(建城〔2019〕120号) ,结合《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南陵县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送审稿) ,要求重视完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并就内容提出了相关建设要求及管理意见。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规定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积极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使城市停车泊位资源更加公平、高效的利用。提高城市静态交通运行效率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打造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
《实施方案》是解决南陵县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根本方法之一,同时也是引导市民有序停放机动车辆,促进绿色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规定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办〔2023〕3号)文件精神,同时赴合肥市、无为市、芜湖市、繁昌区、湾沚区、泾县等地实地调研后起草了《收费实施方案》初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进行调节,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满足车主临时停车的需求,有效提高公共车位使用周转率,进一步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2023年12月10日-2024年2月17日,对县城区内3个公共停车场(泊位207个),9条路段(泊位417个)共计624个泊位开始试运营。
(二)2024年2月18日开始,依据最终审定的定价标准及相关要求,正式开展智慧停车项目运营。
五、主要内容
《收费实施方案》主要从工作目标、实施内容(涵盖收费范围、定价依据、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发票开具)、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共4个方面进行表述,结合南陵县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分阶段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使停车泊位资源更加公平、高效的利用。
六、创新举措
1.为满足泊车位周边居民车辆停放习惯和需求,设定公共城市道路泊位20:00到次日8:00免收停车费。
2.为满足居民临时停车的需求,设定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停。
3.全县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其中:
(1)全县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具体指:南陵县高铁站停车场、南陵县医院停车场、南陵县政府投建的大货车停车场以及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停车场。
(2)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指仅限当日首次停放时间,停放时长不足2小时的均按2小时计算且该2小时优惠时段不可分开使用,超过24小时连续停放的车辆,停车免费时长不重复计算;含充电时间指不论充电时间长短均以最初入场停车时间为准。当日首次停放超过2小时或首次免费权限使用后其收费标准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
4.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执法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临时停放免收停车费。
5.为与《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办 〔2023〕3号)保持一致,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设定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全县公共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泊位免收停车费(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6.为方便群众来南陵县政府停车场和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场办事,特设定这两个停车场前120分钟内免费。
7.为方便居民缴费,基于不同停车场景的需求,停车场采用无人值守收费模式;路内、路外停车泊位采用高位相机视频识别和地磁检测+PDA收费模式;用户可通过扫描停车消费凭证单的二维码以及“微信”、“支付宝”、“南陵智泊”小程序等多种方式线上支付停车费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县公共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信访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建投公司、籍山镇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由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城管、交警部门联动机制,县城管局依法对非机动车、堆放杂物等占用城区公共区域机
动车停车泊位的违停、违规现象进行整治,同时交管大队依法对路边泊位梳理整顿,清理“僵尸车”、处罚违停车,提升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三)强化运营服务能力。强化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的便民程度,充分收集和采纳用户体验,定期对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和“南陵智泊”小程序进行技术能力提升;加强运营公司应急处理的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加大停车场运营管理力度,按照“规范、安全、便民”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停车环境,为助力南陵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何峰
联系方式:0553-68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