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03 15:15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县城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人民城市建设,解决群众的“暖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奋力开创南陵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乡镇赋权工作。我局与各镇签订审批执法事项赋权承接确认书,并在7月底完成60%执法人员派驻到承接赋权镇,协助、指导、参与城市管理赋权事项执法工作。其中派驻籍山中队54人,许镇中队5人,弋江中队5人,开发区中队5人。定期对各承接赋权镇、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指导、监督开展执法活动,确保赋权事项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权年开展三次全员集中执法培训,对全县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人员分批开展执法培训40余次,培训900余人次,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普法,日常管理执法进小区,公众号、公益广告、新闻媒介等宣传方式,开展普法宣传40余次,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40余部。

(三)持续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全年共开展“老中医院骑路市场整治”、“惠民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大阪城市场整治”等各类市容市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200余次,取缔占用城市道路的流动摊贩5000余处,清理乱堆放、乱晾晒等市容乱象3200处,规范出店经营3400余处,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1245件;坚持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原则,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行动,共先行登记保存非机动车2183辆,立案处罚2099辆(含警告60起); 深入推进蓝天公益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监局、籍山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上门排查餐饮店面1260户次,发现问题数69户,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加大对违规广告设施的巡查,拆除、清除各类户外广告、违规店招等设施共计151处;开展联合文明养犬行动300余次,纠正居民养狗不拴绳行为240余次,犬只随地大小便行为100余次,处罚违规养犬73起,收容无主管理流浪犬391只,群众领养30只。

(四)持续推进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定期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巡查及联合检查, 全年共受理审核渣土申报项目15个,办理渣土车辆准运手续145批次,核发渣土车辆准运证3471张,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渣土案件17起,共计罚款1.05万元。

(五)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20231-7月(未赋权前),共查处违法建设196处,查处面积4362.32平方米,共计拆除174处违法建设,拆除面积4169.34平方米;并完成对和顺三期小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拆除95处违法建设,面积2261.93平方米。指导配合各乡镇开展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共计拆除135处,拆除面积7923.16平方米。全县累计拆除309处,拆除面积12092.5平方米。

(六)有效推进“10+3暖民心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数3161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数615个,已完成城区12个公共停车场和20条道路共计2500多个泊位的智能化改造任务,“南陵智泊”平台目前已投入使用。进一步强化打造“最干净城市”行动,主城区70%以上道路(县城区29条道路)干净指数测评达到“干净街道”等级,已打造10座干净公厕,建成3座人民驿站完成青铜路、弋江大道“席地而坐”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全年无害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10万余吨,厨余垃圾0.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建成的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住宅小区共76个,建成垃圾分类屋30座,同时投入280余万元/年,采取第三方运营,推行“三定两分”,配备了115名督导员开展日常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建设148个四分类亭,完成36个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城区内春谷、城东、城南、惠民、金色水岸农贸市场已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牌、厨余垃圾接驳点,并将农贸市场纳入厨余收运专线。

(八)持续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加强市政排查工作,维修人行道面包砖3225平方米,更换路树池石85个,修复侧石1331米。维修沥青路面573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203平方米,更换井盖258个,维修护栏2628米,更换车止石33个,修复雨水篦子160个,安装防坠网1157张;改善城市夜景亮化环境品质,全年累计维修缺亮灯具1860余次,更换路灯电缆9225余米,更换灯头线601余米,维护控制箱699台,清理维护变压器685台,校正、修复及补缺灯杆653杆,灯杆不洁刷漆513杆,清理路灯杆乱涂写张贴87处。保障全县138公里照明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亮灯率及监控终端可控率在99%以上。

(九)开展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对管辖范围内约144.45万平方米,行道树10430株和19座公园、广场及街头游园进行常态化管护。其中,滨河公园D区已纳入2023年“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名单中;对县城行道树进行补缺补差约220余株。完成籍山路中央护栏花箱1128组不同季节的草花布置。同时完成不同季节以及营造节日气氛的需要对城区公园、广场及道路时令草花进行更换。

二、存在问题

(一)权责不清晰,存在相关部门推诿扯皮现象。随着城管体制改革,其他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移交,城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断增加,职能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城管执法机构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不清,造成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甚至过分依赖城管的末端执法。

(二)设置不科学,存在市政工程延期等问题。在项目推进中,因征迁、资金、疫情、规划变更等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滞甚至延期现象。少数项目工期设置不合理,为追求重要节庆节点而人为压缩工期,致使部分项目延期。个别项目忽略了征迁进度滞后的影响因素,致使部分项目出现重大变更,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工、按期交付。

(三)配合不达标,和国标及创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国家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公厕数量应达到3-5/平方公里,目前我县城区是1.4/平方公里,数量差距较大;城区公厕目前主要集中在陵阳路周边,城东新区、开发区公厕较少,且多为小区配建,服务范围较为局限,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局管理的43座公厕中有8座为三类标准公厕,基本都建成于90年代,建设标准低、建筑面积小、设施陈旧,内部蹲位都为通槽式,未配合无障碍设施,与创城标准不符。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市容管理重点突出,不断提升城市容貌颜值

一是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疏堵结合常态整治。

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春谷、惠民、城东、城南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活物宰杀污染路面等乱象,每天安排不少于18名执法队员对各农贸市场进行巡查与劝导,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共同发力,保障市场周边环境整洁。二是持续加大非机动车乱停放和不文明养犬整治力度。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不文明养犬在“创城”检查中容易扣分的情况,城管局将按照“抓在重点、严在日常”的工作要求,强化宣传、精准施策,对非机动车乱停放、不文明养犬加大处罚力度。三是科学合理设置夜市摊点群。在深度调研,实地探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辟夜市摊群点,对已开辟的3处临时夜市摊群点(龙池路阳光小区段、江南米市、维多利亚街),打好“错时执法+延时执法+日常巡查+周末不断档”组合拳。四是尽快明确落实执法过程中各部门权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和认真审查城管执法部门承担的职责,理顺权责清单,不该管的坚决不管,为城管执法减负,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于履行依法必须承担的职责,依据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规范权责事项,层层压实责任。

(二)市政建设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设施管养水平

一是加强市政基础建设。中央隔离护栏安装项目(太白大道、学士路、龙池路):对太白大道、学士路、龙池路老旧护栏进行更换,长度约10公里;总预算约为500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对南翔路人行道、1.1公里的路灯及路灯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利民南路、漳河大道南段市政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总预算约为945万元。城区停车场改造维修项目:对城区公共区域、商业综合体移交老旧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总预算约为300万元,资金来源于城市更新专项债。桥梁加固维修项目:根据2023年县城区14座桥梁检测结果,对部分桥梁进行加固维修;总预算约为300万元。计划对南陵广场健身场地进行改造,更新健身设施等。二是持续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开展2024年城区绿化品质提升,对城区重点路段绿化进行改造;进行部分桥下空间改造;对城区节日草花更换,打造亮点,营造节日氛围。

(三)环卫设施稳步建设,不断提升分类处置水平

通过2023年厨余垃圾收运市场化招标,2024年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强化收运力量,保障日产日清;对各餐饮单位餐厨垃圾进行上门收集,撤除原各餐饮单位设置的餐厨垃圾容器,减轻收集过程的遗撒问题;2024年计划在县城区学士路南陵中学西侧小公园内、籍山大道青少年宫停车场旁、籍山大道漳河公园内范围新建3座高标准装配式公厕,新建一座人民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