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1-05 09:32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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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类(23项)2

二、建筑市场监管类(52项)19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137项)47

四、建筑节能类(17项)147

五、标准定额与勘察设计管理类(34项)159

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9项)188

七、房地产类(101项)192

八、住房公积金类(2项)248

九、城市建设与管理类(144项)250

十、大气污染防治类(19项)343

 

详见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