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管局关于印发《南陵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11:02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4年住建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芜湖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等法规政策要求,现将《南陵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58日            


南陵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4年住建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芜湖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芜湖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夯实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工作模式,持续实施敲门入户、桶边值守、项目提速、标识更新、源头减量、全程管理、文明宣传、执法监督等八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任务

(一)系统推进抓分类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重点排查整改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等张贴的错误标识,全面排查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标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换已损坏、不清晰、被污染的标识,确保标识内容准确清晰。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点位一编号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加强桶边值守管理,提高督导员分拣水平。拟开展撤桶并点的居民小区,必须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在撤前、撤中、撤后有效做好小区居民的意见征询与宣传引导,并逐步减少原点位垃圾桶数量,严禁在不宣传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下,机械的撤桶并点。(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2.强化垃圾分类运输管理。鼓励推进新能源环卫运输车辆运用。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日产日清,杜绝先分后混、混收混运现象。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标识清晰、准确、规范、统一,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健全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有害垃圾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开展垃圾收运车辆专项检查行动,建立密闭、高效运输系统,提升收运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南陵县城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大件垃圾管理方案,全面推进大件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化,公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地址、收运服务单位、预约方式和电话,让大件垃圾有去处用处,实现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二)准确高效抓分类

4.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2024年基本实现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压实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督导员责任,引导居民分类规范投放厨余垃圾,不断提升住宅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5.压实物业企业管理责任。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压实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加大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管理、保洁、维护。(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

6.建立激励奖励措施。鼓励推行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物品(礼品)奖励机制,通过督导员现场记录方式,记载居民垃圾投放的准确率及垃圾量,社区会同物业或市场化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积分兑换物品(礼品)活动,兑换结果在小区公告栏予以公布。(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抓分类

7.健全执法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法打击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教育告知、联动巡查、执法惩戒等方式,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尽职履责,增强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分类意识和分类质效。(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全行业督查机制。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住建局对物业住宅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县教育局对学校,县卫健委对医院,商务局对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商超,文旅体局对星级酒店、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体育馆,交通运输局对汽车站、公交站,县发改委对高铁站,城管局对公园、广场,县市场监管局对小微餐饮企业等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联动闭环管理,县商务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加强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和促进措施制度文件,建立可回收物运行管理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文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县商务局、县城管局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有害垃圾处置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强化联动宣教,县教育局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学生的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志愿服务等宣传动员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深化党建引领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中更好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县、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商务局、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源头减量抓分类

10.持续推进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逐步取消或停止公共机构使用一次性纸杯、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1.持续开展禁塑行动。落实国家限塑有关要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禁止或限制提供、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生物降解的塑料制品。健全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体系,引导快递企业使用可循环集装袋、包装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持续开展行业治理。完善行业垃圾分类减量措施,指导、督促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饭店和等级民宿培训。推进实体销售、外卖等行业企业落实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包装废弃物专项回收利用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生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常态长效抓分类

13.提升住宅小区分类质效。加强推进撤桶并点住宅小区长效规范管理,遵循便民、利民原则,重点排查分类投放设施点位设置不合理、设置数量较少以及日常管理不到位情况,对点位设置不合理、设置数量少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优化,并加强管理,杜绝出现建而不用、形同虚设现象。(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14.深化住宅小区分级评定工作。突出示范引领,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分级评定工作,对已定级住宅小区,根据长效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市级评定办法,继续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力争D级以上小区数达到总数的20%(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15.加强基层培训指导。按照分层分级、按需施教、全员覆盖原则,建立县、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体系,突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农贸市场经营者、住宅小区分类督导员等重点人群,打造一批既有理论、又重实践,内容详实、形式丰富的垃圾分类培训课程,着力提升基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力。(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县、镇两级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日常运转体系,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定期调度、研究、推动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评价,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在本行业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单位、家庭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适时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单位、商户的评选。(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镇财政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结果运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县、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机制,定期通报,评估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责任单位: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社会浓厚宣传氛围。制定《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坚持系统宣传,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协同推进城市公园、口袋公园增设垃圾分类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新媒体、小区、公共机构、车站、公交、公园、景区、商超等全方位刊播垃圾分类宣传内容,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淡。(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系统推进抓分类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重点排查整改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标识。稳妥有序推进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加强桶边值守管理。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全年

2

2.强化垃圾分类运输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标识清晰、准确、规范、统一,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

全年

3

3.加快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公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地址、收运服务单位、预约方式和电话,让大件垃圾有去处用处

县城管局

20248

4

准确高效抓分类

1.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农贸场所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提升住宅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全年

5

2.压实物业企业管理责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加大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管理、保洁、维护。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全年

6

3.建立激励奖励措施。鼓励在住宅小区推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物品(礼品)奖励机制。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全年

7

严格监督抓分类

1.健全执法检查机制。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

全年

8

严格监督抓分类

2.健全行业督查机制。县住建局对住宅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县教育局对学校,县卫健委对医院,商务局对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商超,文旅体局对星级酒店、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体育馆,交通运输局对汽车站、公交站,县发改委对高铁站,城管局对公园、广场,县市场监管局对小微餐饮企业等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开展检查。

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全年

9

3.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县商务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促进两网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有害垃圾处置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志愿服务等宣传动员工作。县委组织部深化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建立健县、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

商务局、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委、妇联

全年

10

源头减量抓分类

1.持续推进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办公用品,加速推动绿色办公,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年

11

2.持续开展禁塑行动。落实国家限塑有关要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禁止或限制提供、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生物降解的塑料制品。健全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体系,引导快递企业使用可循环集装袋、包装箱。

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科技局

全年

12

3.持续开展行业治理。指导、督促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饭店和等级民宿培训。推进实体销售、外卖等行业企业落实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包装废弃物专项回收利用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生活。

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全年

13

常态长效抓分类

1.提升住宅小区分类质效。排查分类投放设施点位设置不合理、设置数量较少以及日常管理不到位情况,对点位设置不合理、设置数量少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优化,并加强管理,杜绝出现建而不用、形同虚设现象。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全年

14

常态长效抓分类

2.深化住宅小区分级评定工作。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力争D级以上小区数达到小区总数的20%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全年

15

3.加强基层培训指导。建立县、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体系,突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农贸市场经营者、住宅小区分类督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垃圾分类培训。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全年

16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县、镇街两级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日常运转体系。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

全年

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评价,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在本行业落地见效。

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全年

17

加强基层治理

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籍山镇人民政府

全年

18

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全年

19

加强结果运用

建立县、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机制,定期通报结果,评估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籍山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住建局

全年

20

营造浓厚氛围

制定《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坚持系统宣传,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协同推进城市公园、口袋公园增设垃圾分类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新媒体、小区、公共机构、车站、公交、公园、景区、商超等场所刊播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