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管局关于印发《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二期公共停车场移交、智能化改造及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4:53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经研究,现将《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二期公共停车场移交、智能化改造及运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2024422日 


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二期公共停车场移交、智能化改造及运营

实施方案

 

为加快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二期建设及运营,根据《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合同》及《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书》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全会精神,多措并举、分批次有序推进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二期公共停车场移交、智能化改造及运营,进一步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持续改善市民交通出行环境。

二、实施依据

根据《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合同》约定,南陵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的运营情况,对现有未进行智能化改造的路侧泊位(不低于1300),以及规划新增的公共停车场(总泊位数不低于1200)进行智能化改造、运营管理和收费等相关工作,前述具体泊位数量及位置等根据实际规划及具体建设内容由双方商定为准。第二阶段改建或新增车位所需设备设施、管理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停车系统的投入和建设、以及对南陵县现有智慧停车平台进行扩容升级,以满足新建设备接入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均由乙方投入并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一)公共停车场移交

城区符合智能化改造的公共停车场,按照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由县城管局市政所先将停车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后,以口头形式告知停车运营公司后,停车运营公司向县城管局提交停车场移交实施智能化改造书面申请。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由市政所出具相关停车场书面移交材料,正式将停车场移交给停车运营公司进行智能化改造(后期移交停车场也需参照执行)。

(二)停车场智能化改造

停车运营公司按照智能化改造要求,对移交的公共停车场进行统一改造,安装地磁、道闸、视频监控等,并统一接入智慧平台。具体智能化改造方案应报县城管局备案。

(三)项目运营

停车运营公司在完成智慧化改造及各项准备工作后,书面向县城管局提交的转运营申请,经县城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出具是否同意转运营的意见。停车运营公司需在城管局同意转运营后方可开展相关宣传告知及运营工作。城管局与停车运营公司双方相关权利与义务,参照《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合同》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项波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峰及局党组成员、市政所所长张磊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玉飞、市政所副所长赖俊、局办公室副主任冯有才、市政所蔡家佳为成员的县城市管理局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二期公共停车场移交、智能化改造及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二期运营前期,停车运营公司应充分借鉴一期有关好的经验做法,做足宣传文章,争取最广泛支持。由停车运营公司拟定关于二期新增泊位的宣传内容,经城管局审核通过后,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智慧停车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作用,提高群众对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二期新增泊位的知晓率和“南陵智泊”小程序的使用率,赢得群众支持率和满意率。

(三)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强化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的便民程度,充分收集和采纳用户体验,定期对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和南陵智泊小程序进行技术能力提升;加强运营公司应急处理的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大对停车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南陵县智慧停车运营项目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停车运营公司进行考核,促进停车运营平稳有序和公共泊位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