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7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8 10:41信息来源: 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办复类别:A

 

 

汪菊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道路建设验收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取芯检测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取芯后留下的孔洞确实可能对道路的平整度和安全性造成一定影响。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

明确职责:为确保钻孔填补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后道路建设过程中我局将明确施工方、承包方和建设方在钻芯取样后孔洞填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施工方负责现场钻芯取样后的初步防护工作,并在质检合格后及时进行填补;承包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工作质量,确保填补工作符合标准;建设方负责整体协调与监管,确保各方职责得到切实履行。

及时填补:我局将在道路建设过程中,要求施工方在钻芯取样后,立即对孔洞进行防护,避免雨水等液体进入。同时,在质检合格后,我局将督促施工方采用与道路材料相匹配的原材料进行及时填补,确保填补质量,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确保填补效果符合要求。

加强摸排:我局将结合“群众脚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区道路进行核查摸排,对发现的孔洞进行登记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在前期道路取芯孔排查中发现3P改造的相关道路中有未填补的取芯孔(如陵阳路与利民路平交口向东20米处有一取芯孔未填补),我局已告知县住建局督促3P施工单位尽快对改造道路中的取芯孔进行详细排查并及时处理。

加强监管:我们将加强与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管巡查力度,对未能及时填补的取样孔洞,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接收市民的相关举报信息,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道路建设的监管工作,对受理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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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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