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55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8 10:45信息来源: 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办复类别:B

 

李林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更换县城区部分广场、路面铺装用材,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公园广场南陵广场、春谷公园、中山公园、城东滨河公园以及路面市桥河两岸步道等均已建成多年,在建设时考虑到整体景观效果以及当时的建设理念,采用了较多的具有美观、耐磨等特点花岗岩材质石板。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在年度项目建设中考虑了公园广场部分地面的改造升级,2024年即将展开南陵广场、滨河公园部分设施改造项目,届时将对部分地面进行软化改造但考虑到整体改造需大量资金以及对游的市民造成影响,我局将持续对公园广场路面加强管理,并将改造分年度列入计划中,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1.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城区内的广场和路面进行全面的实地勘察和评估,根据勘察结果制定详细的更换计划,包括更换用材的选择、更换工程的实施时间、施工队伍的组织等。

2.在更换用材的选择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选择质量可靠、防滑耐磨、环保耐用的材料,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4.更换工程完成后,定期对广场和路面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广场和路面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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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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