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55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复类别:B
李林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更换县城区部分广场、路面铺装用材,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公园广场(如:南陵广场、春谷公园、中山公园、城东滨河公园)以及路面(如:市桥河两岸步道等)均已建成多年,在建设时考虑到整体景观效果以及当时的建设理念,采用了较多的具有美观、耐磨等特点花岗岩材质石板。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在年度项目建设中考虑了对公园广场部分地面的改造升级,2024年即将展开南陵广场、滨河公园部分设施改造项目,届时将对部分地面进行软化改造。但考虑到整体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以及对游园的市民造成影响,我局将持续对公园广场、路面加强管理,并将改造分年度列入计划中,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1.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城区内的广场和路面进行全面的实地勘察和评估,根据勘察结果制定详细的更换计划,包括更换用材的选择、更换工程的实施时间、施工队伍的组织等。
2.在更换用材的选择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选择质量可靠、防滑耐磨、环保耐用的材料,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尽量减少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4.更换工程完成后,定期对广场和路面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广场和路面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024年6月28日
联 系 人:强超
联系电话:0553-682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