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有害垃圾暂存点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 |
南陵县有害垃圾暂存点改造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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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LKH2024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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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麒麟路南陵县环卫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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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夏主任0553-6817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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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陵县创e汇3楼c2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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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梅工1773014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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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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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舜南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453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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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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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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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诺金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43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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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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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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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395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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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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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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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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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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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值:64588.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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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