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条件: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
六、申请材料:
1.市政公用单位外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书(非必要材料,适用于承诺备案制)(纸质或电子1份);
2.行政许可申请表(纸质或电子1份);
3.现场现状图(纸质或电子1份);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县政府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县城管执法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原件和扫描件比对审查;
3.决定:城管局分管领导对事项进行审批;
4.办结:核发《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许可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10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23036
2.监督电话:0553-68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