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1 17:08信息来源: 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一、设立依据: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9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公布,201012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修改))第十三条: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2.《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20171220日印发)第十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项目所在地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实施机构: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条件:

1.按照设计方案施工;2.申报材料齐全、真实。

六、申请材料:

1. 申请表(电子件1份);

2. 竣工验收报告(含工程质量保修书)(电子件1份);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予以告知补正;现场勘查并提出意见;

2、决定:对符合要求的事项,拟定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

3、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的批准文件。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10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23036

2.监督电话:0553-6825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