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投资促进中心解读《南陵县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请问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意见适用于在我县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土 地、资产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项目。
请问准入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精准招引方向。整车以商用车(功能性物流车)、 改装车、工业车辆为主导,汽车零部件以模具检具夹具及冲压 件、核心零部件及结构件、重点部件总成、后市场配件、汽车 制造及仓储产线集成为重点,聚焦汽车模具、电机、铝基轻量 化、塑料粒子改性材料等重点细分领域,持续强链补链延链, 优化产业结构,形成集聚集群效应,推动产业提升发展。
(二)集约高效利用。严把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项目准入,让有限资源(特别是土地要素资源)与优质项目实现精准匹配 发挥最大效用。加强低效闲置用地处理力度,通过“腾笼换鸟”
推动闲置资源“凤凰涅槃” ,促进资源要素向首位产业发展集 聚。
(三)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产业发展高端化、科技化、智 能化,鼓励招商企业携带技术研发入驻,招引高层次创新研发 人才,重点发展科技水平高、技术优势明显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项目。
三、请问哪些项目可以优先准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予以优先准入。
1.投资主体是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行业 100 强、优 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独角兽等企业 的投资项目。
2.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的高投入高产出 项目。
3.汽车通用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汽车轻量化材料研发制 造、新能源汽车重要零部件等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核心大项 目。
4.在我县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我县项目。 5.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汽车后市场服务产业项目。
6.其他对我县汽车及零部件首位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并经研究同意优先引进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