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转自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4〕75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抢抓产业发展新周期和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学习借鉴有关省(市)政策经验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政策,适应市场需求。政策方面,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为推动并购重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市场方面,当前部分行业竞争加剧,需要发挥并购重组作用,培育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科创型中小企业,帮助部分科创型中小企业开辟创业投资退出“第二渠道”。
二是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服务。并购重组是高度市场化行为,政府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做好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并购重组信息不对称、投融资约束多、审批进度慢、跨境并购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对接效率和成功率。
三是聚焦重点产业,突出优质企业。结合安徽发展实际,提出分类施策、分业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以并购重组推动产业加速整合。支持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科创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开展同行业、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并购重组。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重点支持方向、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一)重点支持方向。共3个方面,包括支持优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并购重组、支持跨区域开展并购重组。
(二)重点任务。共8个方面,包括分类分业推进、组织对接服务、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政务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服务生态、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监督管理。
(三)组织保障。建立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协调工作机制,由省政府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省企业并购重组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