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经济开发区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22 09:03信息来源: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服务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协调开发区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二)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工作(党务、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和群团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四)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协调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
   (五)统一规划、审核开发区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对开发区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参与入驻开发区项目的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县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对县有关部门派驻在开发区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
   (八)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财税、劳动与社会保障、进出口贸易、科技、环保、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文明创建、国有资产和土地经营、质量与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负责组织兴办和管理开发区有关公益事业。
   (十)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并负责实施。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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