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5:35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各单位:

近期,部分单位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屡次以“事项紧急”等理由出现临时新增、突击汇报、会前“加塞”议题等现象,且部分议题由于会前研究不充分、审查不严格、内容不完整等原因,严重影响县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程序,坚决杜绝不依规履行会前议题程序现象,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2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各相关单位在提请议题前,须认真对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文档速递〔2021〕11号)有关要求,逐一对照,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审查评估、领导审签等规定程序。

3.凡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须于会议召开前3天完成各项审核程序后提交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逾期未报的不得纳入当次上会议题。一律严禁会前以事项紧急、工作需要等理由临时增加议题,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严格把关,除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外,此类议题一律退回并视情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处理。
    4.县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职责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定期梳理本年度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会前学习传达的议题内容,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按照学习传达时限和议题报送规范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一会一法”制度,对上级发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要及时提请会议进行专题解读,提交部门应牵头起草相关解读材料,与法律法规文本一并报送。对未按时间和要求报送的,不得纳入学习传达内容,严禁临时增加或会后补报。
    5.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按议题重要、紧急程度和报送先后进行适量安排,各单位议题成熟后,应即时即报县政府办公室进行登记、初审,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定稿。当次常务会议未研究议题,将优先安排至下一次会议研究。
联系人:陶看看、孙斌斌,联系电话:6820207。


附件1: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程序及重点注意事项.docx

附件2:基础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