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25 09:29信息来源: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章云驰 字体:【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红霞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弋江镇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一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11号),核定省级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弋江辅园的面积为86.6853公顷。实际建成面积约49.1公顷(参见附图)。二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0号)要求申请扩区的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根据以上两点,弋江辅园不具备拓展空间的基础。

2、根据产业发展确需拓展园区发展空间。请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本轮自规部门三边三线调整,做好你镇近期及远期空间发展规划。

3、生活配套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须因地制宜。请弋江镇做好项目谋划,梳理企业对生活配套设施的具体需求,摸清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类型,对厂房面积、层高、荷载、防火、垂直运输等方面的要求,编制详细规划方案。列入县政府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落实土地、资金等要素。早开工、早投产。

 

附:弋江实际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