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1 09:58信息来源: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章云驰 字体:【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及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实际,拟对开发区主导产业及四至范围进行调整。按照“原则上每个开发区组成区块不超过3个,区块之间直线距离不超过15公里”集中布局要求,对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结合我县开发区发展实际,四至范围调整计划是将主区食品工业园及部分已退二进三的区域(主要考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度不高、亩产效益相对低下)调出,另外将三里片区整体调出(主要考虑发展基础较弱、企业入驻意愿不强)。调出的区域面积划入县经济开发区主片区西侧已连片开发区域,调整前后面积保持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范围及产业定位

规划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并园后南陵经开区按照“一区多园”布局规划,即南陵开发区主园区(位于南陵县城西部)、弋江园区(位于南陵县弋江镇境内)、许镇园区(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境内),规划总面积8.98平方公里

产业规划围绕产业发展定位和南陵县产业基础,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将南陵县打造成为区域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金属新材料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京徽

联系电话:1880553198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yxsun@njuae.cn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规划初步分析、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以《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为依据,开展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公众意见反馈等)《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