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1、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并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管理。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组织施救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妥善处理事故发生造成的不良后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开发区平安、和谐发展。
3、通过预案的演练、教育、培训,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编写。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相关标准
本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参照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同时南陵县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三、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概况
南陵县隶属芜湖市。交通便捷,气候适宜,植被茂盛,属北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区,雨水充沛,四季分明,阳光充足,无霜期长;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于2000年9月设立, 2006年被国家发改委核准为安徽省省级开发区,位于县城西侧,紧邻县城区,基础设施共享。
截止2023年11月,开发区建成区面积已超15.9k㎡(规划面积16.59k㎡),区内从业人员1万3千余人。区内企业约304家(不含个体工商户及非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1家。按行业分类,主要有:机械加工约120家(其中物流装备制造企业约50家),电子电气约24家,高分子化合物约21家,服装、服饰约36家,木材加工约12家,冶炼企业6家,化工集区有2家(化工园区的2家企业已按化工行业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并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其他类企业风险程度较小,可防、可控。
四、开发区安全危险因素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诱导物、致害因素、伤害部位来分析开发区的主要危险因素及事故伤害类型,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火灾
涉及的行业主要有纺织业、服装业、快递物流业、电子信息、木材制造业、印刷业以及使用天然气、民用液化气(企业食堂)和工业用气的企业。区内加油站也有可能因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
对策:(1)建筑上的主动与被动防火相结合;(2)加强日常消防检查;(3)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4)逃生和应急演练;(5)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爆炸
爆炸主要分为粉尘爆炸、化学爆炸和物理爆炸三种。
粉尘爆炸主要包括木粉尘的燃爆(如家具刨花板生产企业),谷物粉尘的燃爆(如粮食加工企业产生的谷物粉尘)、PVC粉尘的燃爆(如从事PVC管材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塑料)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燃爆,轻金属粉尘及其他粉尘燃爆等。
对策:(1)通风;(2)禁用明火;(3)设置泄爆口;(4)砍断粉尘爆炸的要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爆炸,我们称其为化学爆炸。如化工企业使用的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品;工业用焊接气体丙烷、乙炔,用之不慎,也会产生爆炸;蓄电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爆炸;天然气、民用液化气的燃爆等均属于化学爆炸
物理爆炸主要集中在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及金属冶炼企业浇注熔融金属的爆炸。
对策:(1)控制燃烧;(2)炉体定期检测;(3)对燃气锅炉:①通风,设置排风装置;②设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③压力表、安全阀完好有效。
对冶炼企业浇注工艺过程中的爆炸:①要用专用行车,使用专门路线运输;②起重机械每年必须定期检测,包括吊具、吊耳等;③金属包必须烘烤,无水渍在包内或模具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开发区内企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燃气、热水、油质)、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行车)、铲车、叉车、电梯(含客货两用电梯)。使用天然气锅炉,易产生燃爆事故,在使用过程中,一是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二是要定时通风、换气,以防易燃气体达到爆炸极限,产生爆炸。其他特种设备要定期检测、检验,安全附件完好,以免发生碰撞、挤压、坠落等伤人事故。
4、高处坠落
工贸企业的设备安装、检查、维修;建筑施工工地上由于安全防护不到位而引起高处坠落事故。
5、触电事故
设备检维修、配电房、从业人员误操作、建筑施工工地均可发生触电事故。
6、中毒和窒息事故
有限空间作业、化学中毒和食物中毒等。
7、机械加工行业的事故类型及防范对策
随着大批物流装备制造业的入区,钣金焊接加工工艺是该行业的主要制造工艺,由此带来机械伤害事故发生概率增加。
钣金及零配件的加工,外露的快速旋转物件可导致操作人员手及上部躯体卷入、砸伤、挤压,同时,由于物料堆放无序可导致人员跌倒致伤。高温焊接、切割可导致人员灼伤、电击等伤害,物料吊运可导致高坠及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应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本预案提出如下措施,供区内企业参照执行。
(1)安全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员、全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相关的规章制度,责任到人。
②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的规定,对企业员工开展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尤其要对新进、转岗、脱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同时依据实际开展“三级”教育。
③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生产工艺,严格按照工艺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④机械设备的巡检。
⑤正确发放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⑥制定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熟悉现场处置方案。
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制定清单。
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等。
(2)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采用本质安全原则。从规划、设计阶段就采用本质安全技术,做到本质安全。
②总平面布置、平面布局应符合防火、职业卫生要求,做到布局清晰、有利于生产,有害和无害作业空间隔离、时间隔离。
③对凸出的、高速旋转的外露传动、转动部分,做到有帽、有罩。
④用数控、机器人(手)替代手工加工机床(机器),使危险的加工部位远离操作者,并做到光电联锁,应有声光报警装置。
另因开发区道路部分未区划,加之与国、省道搭接处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应对部分路段区划,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分开,增加道路的标志、标设、限速、减速标志,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分级及适用范围
(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事故分级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本预案适用于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事发地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开发区管委会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发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已有专项应急预案的,优先适用专项应急预案。
六、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处置的立足点和落脚点,编制应急预案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施救受伤的人员,疏散被困的其他人员并妥善安置,其次要尽可能减小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内设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迅速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下,认真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三)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在依托县城区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上,新建一些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做到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融合,积极发挥区内企业应急救援先至的作用;有条件要培养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
(四)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按照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灵敏、高效的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人员的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五)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依托企业自救,整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资源优势,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并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说明:南陵经济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辖区范围内提供服务,为企业编写应急预案提供帮助,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12月5日修订完成,现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拨打0553-6815321或0553-68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