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采购管理行为,依据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4年版)》(皖财购函〔2023〕214号)相关规定及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管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有关表述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完全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室采购《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除集采目录上备注电子卖场和框架协议的货物服务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限额在3万元(含)以上6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建、市政(含园林绿化养护)、水利、交通公路等工程类项目。
(二)限额在3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造价、决算审价、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
(三)限额在3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
采购人不得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进行拆分、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不得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进行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采购工作审批小组,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分管综合部负责同志担任。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第四条 小额库建立。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规划建设部牵头建立工程类项目、工程服务类小额库。各类小额库入库具体数量、基本条件和确定方式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确定。
第五条 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主要有:摇号抽取、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
(一)摇号抽取。工程类项目、工程服务类项目可在小额库中抽取。
(二)单一来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计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三)询价。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询价方式仅适用于货物采购。
(四)竞争性谈判。开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非采购人拖延造成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竞争性磋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六条 采购程序
(一)采购申报。各部室要统筹做好涉企要素保障,事先精准谋划采购项目,填报《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签附意见后提请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具体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方式等。
(二)组织实施。由采购工作小组会同承办部门,按照确定的采购计划共同实施,重要环节须录音录像。
1.摇号抽取。合同价在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直接从企业库中摇号抽取。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如下方式进行:(1)承办部门向相关库内企业发布采购意向。(2)采购意向发布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到期后召开摇号会议,参与单位须由入库企业备案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按照采购意向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3)现场在到会参与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企业作为服务供应单位。
2.单一来源。由承办部门在填报《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审批表》的同时,提出单一来源必要性意见及服务供应单位,单一来源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询价。(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lx.gov.cn//)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3)供应商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询价小组统一收集和开封,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现场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4.竞争性谈判。(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lx.gov.cn//)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3)供应商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统一收集和开封,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5.竞争性磋商。(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2)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lx.gov.cn//)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供应商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统一收集和开封,经磋商小组评审,最终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6.对确有需要直接选定供应商或服务方的,须由党工委会议经“三重一大”大程序议定。
(三)发布结果公告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结果的同时,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当告知未中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四)签订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万元(含)的采购项目,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由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报分管负责人签字。
(五)项目验收。服务供应单位在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由承办部门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采购验收报告单》。
(六)审计结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由服务供应单位上报结算,承办部门审核后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单价固定,不予调整,对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增项确需调整造价的,应由承办部门签署工程联系单并报批,同时对变更部分办理现场签证单。若增项调整价款超过合同价的5%,需提交党工委会研究通过。调整时按以下规则进行:1.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原清单编制人按安徽省2018版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控制价。4.工程价款最终以审计价款为准。
(七)资料归档。采购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由承办部门做好整理归档,重要项目需送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原《南陵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开管〔2023〕1号)废止。
附件:1.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审批表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样式)
4.报价情况汇总表(样式)
5.采购验收单报告单
附件1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审批表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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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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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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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概)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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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概述:
经办人: 承办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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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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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如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在“采购方式”一栏中写明拟确定的供应单位名称。2.除紧急采购外,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会研究,主要领导无需签署审批意见。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承接
工程建设的竞包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在洽谈业务过程中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授权代理人进行合同的商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代理人: 职务:
(签字或盖章)
授权人:(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单(样式)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经我方分析研究提出如下报价: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完成时长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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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质量标准:
备注:报价包含资料收集、成果复测、报告编制、差旅、设备使用等所有费用。
附件: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清单报价(若有随报价单一道盖章递交)。
联 系 人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方式 :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报价单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递交方式应为当面递交,快递投送、信件投送、电子邮件方式无效,以我方实际收到时间为准,由此造成的逾期递交风险由报价方承担。
附件4
报价情况汇总表(样式)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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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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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情况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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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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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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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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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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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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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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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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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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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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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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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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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小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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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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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采购验收单报告单
编 号:
日 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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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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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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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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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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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