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10:32信息来源: 南陵县信访局阅读次数: 字体:【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各项内容和基本精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的出台,是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对于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结合实际,坚决贯彻完成《意见》基本要求和各项任务
    (一)依法运行政府权力。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配置、合理划分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工作体制。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切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要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除涉密事项外,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公开进行。
    (三)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加强经济工作层级监督。要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招商引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4〕11号)的规定,对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履约监管、实施后评估。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着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规范行政决策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联动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的工作领导。要将各县区、各部门贯彻实施《意见》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行政决策行为规范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务公开通报、执法案卷评查、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贯彻工作的实效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实行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