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深入开展“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各单位:
现将《南陵县深入开展“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陵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南陵县深入开展“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六项机制”工作要求,结合“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决定从2024年8月底至9月底在全县开展“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厅字〔2024〕24号),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信访法治化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措施,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8月2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大起底阶段(8月21日-8月23日)
1.全面排查(8月21日-8月22日)。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依托前期排查结果,结合今年以来各级网投走访的数据,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工程欠薪、涉法涉诉、环境保护、房屋质量与办证、小区物业管理、干部作风等领域矛盾纠纷,信访老户、不稳定群体等重点人员,做到不漏人、不漏事。
2.逐案交办(8月23日)。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案交办,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实行清单和闭环管理,逐一明确包案责任人、工作专班等,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新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按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即时排查上报,信访部门即时交办,责任单位及时办理。
(二)大化解阶段(8月24日至9月底)
1.逐案走访(8月24日-8月31日)。各镇、各单位要主动带案下访,结合实际对信访户全面走访到位。确不宜走访的,要经各单位党委(党组)、镇信访联席会议确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准确把握问题的核心和信访人的真实意图,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实现信访群众息诉息访、人稳当地。
2.攻坚化解(8月24日-9月底)。按照信访积案攻坚要求,对排查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一建档造册。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做好落实。对化解难度大、进展缓慢的信访案件,包案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制定稳定工作措施。建立信访案件化解销号和闭环管理,对清单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老问题化解成效巩固好,新问题及时解决好,实现信访案件的动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点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和县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定期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对重视程度高、基础工作实、工作效果好,特别是工作方法有创新的镇和单位适时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镇和单位,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排查交办的情况,对案件化解和稳控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工作成效,严防形式主义。
(三)强化考核问责。应化解而未化解、应稳定而未稳定,导致赴省进京、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信访事件和负面舆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南陵县重点信访问题问责有关工作的若干规定》(办〔2023〕47号)的要求,行使“三项建议”,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