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建松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李家发烈士纪念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设李家发烈士纪念馆的建议非常中肯。现有李家发烈士陵园主体建筑(李家发烈士纪念碑),位于南陵县家发镇马山村狮子山,距县城1公里,交通便捷,为安徽省第一批革命烈士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近年来,该基地为我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等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9月,南陵县规划委员会通过了《李家发烈士陵园详细规划》并计划分期实施,根据规划需征地26亩,陵园规划占地面积13亩,其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整座陵园分为两个功能区:烈士陵园纪念区和公园休闲活动区。2012年开始以李家发烈士纪念碑为基础,一期扩建改造南陵县革命烈士陵园,并完成了主体建筑(李家发烈士纪念碑)和散葬烈士墓迁葬区。但后期建设因用地、资金等原因暂停,致使规划中的纪念展馆、文化广场、生态停车位等设施没有建成。根据当年工程估算,如实施后期建设,当时还需约8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
为认真办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李家发烈士纪念馆的建议》,结合县政协委员张艳平《关于建设南陵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提案》,6月3日,我局召集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方面)、县档案馆(党史方面)和家发镇等单位共同研究议提案办理事项,准备分二步实施。
第一阶段(近期):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县委宣传部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宣[2019]14号)第五条“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第14款“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对王稼祥曾经就读圣公会乐育学校(原南陵县城关一小红楼)进行全面修缮和设计布展,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由相关单位对原一小红楼进行维修,建设“南陵县历史人物纪念馆”,陈列革命烈士及有关历史人物事迹材料。在李家发烈士纪念馆(规划中的纪念展馆)未建成前,我局将积极配合,先在红楼内开辟一间展室,作为李家发烈士事迹陈列馆,用于陈列李家发烈士的事迹材料,待纪念馆建成后再搬迁。
二是结合旅游发展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家发镇政府所在地改建一座约200平米的“家发镇红色文化纪念馆”,将李家发烈士事迹作为重要内容在纪念馆内进行陈列,我局将积极配合家发镇对李家发烈士的陈列资料进行进一步充实,丰富其生平及事迹内容。
第二阶段: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用地、规划修编等,适时启动《李家发烈士陵园详细规划》后续建设。
2019年6月11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53-606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