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材料丢失

发布时间:2020-12-11 10:17信息来源: 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网友留言: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军转干部,2014年因公受伤,2016年评残等级因公九级,2020年转业。转业安置的时候赶上换发伤残证,我就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如何换发,刚好转业档案在退役军人事务局,但是在档案中没有残疾评定的表格,后来跟部队单位联系,可能因未及时归档或者部队改革转隶导致这部分档案丢失,所以档案里没法体现我是伤残军人。后来在财务留存的档案里找到了当时评残的复印件,部队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说原件丢失了,可是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说必须原件,所以就是想咨询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复印件加盖现在单位的公章或者出证明难道也不可以吗?个人认为具备评残资质的部队单位在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该就能够证明我是伤残军人的情况了吧,具体不是很清楚,请求回复,万分感谢。

 回   复:您反映评残材料丢失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核,您系2020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由于您原始档案记载里无军队相关部门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和《医疗诊断证明》,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根据现行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移有关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无评残材料的一律不予登记。建议您和原服役部队联系,尽力搜寻评残相关材料。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与您积极联系,并2020年12月9日下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您表示理解。

如您还有不明白的,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0553-6832932。

感谢您对南陵退役军人事务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