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26 17:28信息来源: 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1.工作思路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按照上级部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指示,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一个目标”,采取“三项措施”,落实“七项任务”,全面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个中心”是以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为中心。

“一个目标”是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的目标。

“三项措施”是抓服务、抓保障、抓管理。

“七项任务”是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拓展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广度和深度、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

2.工作安排

1)贯彻落实法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做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答疑释惑工作,营造落实政策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同,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认真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全面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运行能力。在“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搭建政策咨询窗口、感情联络纽带、信息沟通渠道、帮扶援助平台,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使退役军人在基层真正找到“家”。

3)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抓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安置政策落实,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做好自主择业干部、自主就业士兵等政策落实,及时发放相关退役补助资金。进一步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做好伤病残军人收治休养等服务保障工作。

4)积极拓展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广度和深度。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足额发放优待金;将送立功喜报、光荣牌悬挂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深入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修缮维护烈士纪念设施,认真核对烈士英名录,大力开展英烈文化宣传。

5)努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改进就业技能培训方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加强与招聘单位对接,举办面向退役军人的专场就业招聘活动名,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和退役军人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6)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及时接续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强化荣誉激励,继续挖掘和宣传模范退役军人榜样。制定信访工作预案,将信访问题化解在源头。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7)持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把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备战打仗作为拥军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工作。军地合力做好双拥工作。

3.工作措施

1)抓服务。推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理念,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开展双拥政策进军营走访服务;完善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载体,积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

2)抓保障。及时召开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定时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退役军人工作齐抓共管合力,全面加强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

3)抓管理。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