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无法盖章认定?

发布时间:2022-06-23 09:42信息来源: 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网友留言国家对于退役军人有高职扩招的政策,本人2002 年当兵,2004年退伍,在河北当兵,需要加盖两个公章(户籍地南陵县)。当地的武装部已经盖章了,但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人员表示2011年之前不属于自主就业,无法办理并盖章,现在学校让我退学,别的城市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都是只要武装部盖章了,就会给其盖章。如果退役军人事务局不能盖章希望提供相关文件。

    回    复:我局作为退役士兵主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 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科教[2019] 1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 门联合印发<安徽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9] 7号)的文件精神,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定工作。因“自主就业”退役方式在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正式提出,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的退役士兵无法按“自主就业”进行身份认定,由于《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上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一栏明确提出是否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而2011年前退役军人不属于自主就业范畴,故无法在申请表上盖章认定,上级要求对2011年前退役军人统一出具证明。来我局办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手续时,我局工作人员对其明确告知,只能出具退役证明,不能直接在申请表上直接盖章,并向其宣传了国家相关政策和解释说明。同时,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再次与来电人进行沟通回访,又详细解读了国家相关政策和无法直接在申请表上盖章的说明。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南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0553-682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