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南陵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工委、管委,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通过选树拥军优属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时代新风,挖掘推广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服 务奉献南陵经济社会建设和深化国防与军队改革各领域取得明显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拥军人物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 形成崇军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现将《南陵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印发 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按时限上报县双拥办。
联 系 人:姚宸
联系电话:0553-6832932
电子邮箱:1329943186@qq.com
南陵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 7 月 12 日
南陵县“最美退役军人”
“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讲 好退役军人故事,选树拥军优属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 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形成崇军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现就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 “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树立精神 标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积极投 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激励全社会关心国防、尊 崇军人,积极为我县双拥工作作贡献。
二、评选对象
1.最美退役军人:全县各条战线上的退役军人。
2.最美拥军人物:全县党政机关、驻陵单位、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群众。
三、评选条件
(一) 最美退役军人
1.奋战抗疫逆行者,重点挖掘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 来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到“退役不褪色,战时敢担当 ”。
2.创新创业先锋者,挖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经济社会 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
3. 乡村振兴领头者,奋战在乡村振兴第一线,带领乡亲 奔康 致富。
4.爱岗敬业、精神文明传播者,身处基层甘于平淡,为群 众排忧解难。
(二)最美拥军人物
1.关心国防、部队建设,心系退役军人, 自觉维护军队声 誉和形象,支持鼓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热心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拥军事迹突出感人。
2.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积极投入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 彻 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在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 入学入托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与肯 定。
3.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与军民共建双拥活动,学习宣传优抚安置政策, 宣传人民军队在新时期的地位、作用和丰功伟绩,在拥军优 属工作中表现突出。
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1)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2)组织、参与非法活动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4)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况的。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一) 表彰名额
最美退役军人 10 名,最美拥军人物 10 名。
(二) 各镇各单位推荐名额
“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指标分配。籍 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 烟墩镇各推荐 1 名最美退役军人和 1 名最美拥军人物;县直、 驻陵单位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各 3 名 (各 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每个单位限报 1 名) ,报县双拥办。
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授予“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 军人物”称号,以精神奖励为主,配以适当物质奖励,颁发 奖牌和证书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走访审核、评 选公示的办法进行,由各镇各单位组织推荐,候选对象由各 镇各单位组织考察、审核同意后,上报到县双拥办。县双拥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和审查等情况确定命名表彰 名单。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上报阶段(7月22日前) 。各镇各单位 通过个人自荐、组织、群众推荐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人 选,按规定审核后,填写候选人登记表、提供内容丰富详实 1000-1500 字的简要事迹材料(1 份) 报县双拥办。
第二阶段:评选公示阶段 (7 月下旬) 。县双拥领导小组 根据候选人事迹评选 10 名“最美退役军人”和 10 名“最美 拥军人物”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命名表彰阶段 (8 月) 。对荣获南陵县“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称号的人员,县双拥工作领 导小组将予以命名表彰。
第四阶段:宣传学习阶段。运用新时代全媒平台组织对 荣获“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的典型事迹进行广 泛宣传学习,在全社会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工作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县双拥办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 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各单位要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 荐。
(二) 严格把关,典型突出。坚持面向基层,以推荐对 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 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杜绝“带病” 推荐。
(三)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对 “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宣传报 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申批表
2.“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推荐申批表
3.“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4.“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名单
5.“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名单
附件2.“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推荐申批表.docx
附件3.“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4.“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名单.docx
附件5.“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