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退役军人创业政策“大礼包”送给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做好南陵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近日,中共南陵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新时代深化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了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领办合作社等推送各项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清单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芜创业补贴
2021年10月26日(含)之后,返芜创业的退役军人首次在芜创办市场主体(含企业、民办非企业、农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超出部分,按1000元/人的标准叠加,单个申请对象最高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
3、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登记注册创办实体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除扶贫贷款、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除外)且当下无其他企业参保记录。个人可申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新发放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率产生的利息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创业孵化载体
对退役军人创办实体入驻市级创业孵化载体的,给予为期三年的场租、水电费等补贴。
5、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注: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6、对退役军人购置农机设备
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退役士兵购买农机具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定额补贴标准,再提高20%(或30%)予以补贴(即定额补贴乘系数1.2或1.3)。
7、南陵农村商业银行针对退役军人新开发“拥军贷”产品,即退役军人贷款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给予3%的贴息,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1.85%利息;50万元以上,个人承担不超过4.15%利息。
8、对招商引资的新办企业和盘活存量的奖扶和其他涉农优惠政策详见相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53—6823186,以上优惠政策由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