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异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异地安置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规定,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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