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09:49信息来源: 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编辑:何佳芹 字体:【  

南陵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针对2022优抚对象转移支付资金做好自查自,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现就2022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自评报告如下: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总体目标

1.在乡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两参战士、老党员定期补助和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涉核部队退役人员体检检测经费主要用于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等。2.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抚恤和生活补助;3.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补助;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我县2022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预算数为3922.9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资金为3122.92万元,县本级预算资金8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其中中央预算2889万元,省级233.92万元,实际下拨276.9万元,免学费预算资金35.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28.8万元,省级9.3万元,实际下拨35.1万元。两项资助政策中央和省级合计下拨312万元。

2022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了资助资金结余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结余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各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优抚对象补助发放4319人,发放金额3212万元执行率100%;一年12次发放。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指标值4319人,全年完成4319人;

2)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规定均及时足额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显著提升;

3.满意度指标

2022年优抚对象抽查中社会满意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度优抚工作各项指标都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反馈至各镇,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并汇报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并在相关平台给予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