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应急预案】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安全等问题。
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各有关股室、所属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预防为主。做到常备不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涉退役军人上访事件,聚众围堵冲击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等。
二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科室(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退军服务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
2、先期处置:事件发生单位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需拨打报警电话的,拨打报警电话,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3、应急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预案的实施。根据事件性质、现场情况制定现场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进入现场的人员和设备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4、应急恢复: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股室、所属单位要同时做好恢复等工作,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