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陵县(区)1-11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公示表
政策内容:《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补助申请流程:1、在直报医疗机构凭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刷证(卡)报销,结算时直接扣减。
2、在非直报医疗机构回经办机构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的原件;②患者身份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③患者社保卡账号或户内人员南陵县境内的银行账户存折复印件(补偿款实行转账支付)及相关材料;办理转诊的提供转诊单。报销地点: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镇居民医保商保经办服务分中心或县商保经办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报销时限:在20个工作日范围内办结。
责任单位: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保457669人,1-11月享受医疗待遇739019人次(含门诊统筹人次),医疗待遇支出35318.77万元,其中享受住院(含特殊慢性病)待遇111142人次,基金支出31588.07万元。 |
责任人:周强 |
举报电话:0553-6829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