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南陵县何湾镇久胜村卫生室等9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南陵县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情况通报》,决定中止南陵县何湾镇久胜村卫生室、何湾镇西山村卫生室、籍山镇碧桂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明站、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望华楼站、籍山镇石铺村卫生室、籍山镇长塘村卫生室、许镇镇奎湖村卫生室、许镇镇民合村卫生室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6个月,中止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参保人员前往中止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