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党组成员发布:《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09:56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医保分局

发布人员:南陵县医保分局党组成员 向先胜
发布单位:南陵县医保分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南陵县医疗保障分局对长期关心、支持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广大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国家、省市医保部门会同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均提出工作要求。现对芜湖市《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征求省有关部门、部分地市意见基础上,9月1日,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9月4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联合发文转发《通知》。

二、转发《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筹资标准。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2023 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1020 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640 元,个人缴费标准 380 元。

二是明确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参保标准。

1.根据省、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分类确定2023 年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资助标准,其中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个人缴费 40 元,定额资助 340 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 80 元,定额资助 300 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 190 元,定额资助 190 元。

2.各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所在地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资助不得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根据上述要求,我县的离休干部遗属、重点优抚对象和计生减免对象的个人缴费,按规定由县内相关部门全额代缴。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医保部门要做好参保信息登记、特殊征缴计划发送、人员信息维护、参保数据比对、征缴进度查询等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全面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落实财政补助;教育部门要及时提供辖区内中小学生名单,医保部门通过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学生群体应保尽保,同时配合医保部门对学生群体开展参保动员;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传递医疗救助对象人员信息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通过人员信息的及时维护,落实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待遇;税务部门要加强征缴工作的宣传,确保征缴渠道畅通。

四是落实“医路成长”医保关爱工作要求。对本统筹区参保的在校大学生、中职生,在户籍地、就业见习地、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执行。户籍地以户口本为证明材料,就业见习地、实习地需由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按照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处理。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要求

《通知》在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巩固健全全民医保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按年集中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 2023 年底前完成 2024 年度居民医保缴费,保障周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 年 2 月底。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二是加强参保动员管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加强对广大城乡居民群体的参保动员,持续做好老年人、新生儿、大中小学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跨制度参保群体等的参保服务。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特别是特困、低保、防返贫监测对象以及脱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必须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是全面形成工作合力。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医保、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联动做好参保缴费、资金拨付、待遇落实、管理服务等工作。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参保政策宣传活动,普及医疗保险依法参保、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加强医保报销典型案例宣传,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风险应对。

《通知》还对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规范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做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参保群众。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