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023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钱扬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慢性病患者购药提供方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便民服务上出实招,分批次推出医保服务领域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第二批)》规定,芜湖市于2023年8月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定点机构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职工医保参保居民在全市慢性病定点药房均可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报待遇。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并根据依申请准入的方式确定慢性病定点机构,目前我县已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8家,慢性病定点药房12家,可基本满足参保患者慢性病购药需求。
下一步,南陵县医保分局根据群众用药需求和城区发展,合理增加慢性病定点药房配置,并加大对慢性病定点药店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药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