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29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医保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相关规定,编写2024年度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卫健委大楼,电话:0553-6823245,邮编:241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185条,主要涉及医保经办服务、医保费用报销结算、医疗救助、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公示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我单位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我单位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日常管理,畅通政府信息渠道,保障参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4年度,我单位未制发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及其他栏目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公开,有效增强干群沟通互动,提升公开效能。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职责。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及时分解政务公开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是加强自查自纠,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更新和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开展公开内容自查,按照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真实,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医保新政的宣传解读力度还需加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步, 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重点抓好医疗保障服务、医保基金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做好医保新政宣传和解读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不断丰富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途径,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保障群众对医保政策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