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科技局快递物流智能装备招商中心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12 09:49信息来源: 南陵县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任祖荣 字体:【  

一、快递物流智能装备招商中心,由县科学技术局、县邮政管理局牵头。主要围绕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完成本专业招商中心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2)做好本专业招商中心项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出具项目前期考察报告和报送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配合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项目论证服务等工作。

(4)负责投资项目合同的草拟、报送和签约工作。

(5)项目签约后移交载体单位,并根据载体单位的工作需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做好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设置

1.专业招商中心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招商中心可自行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招商组),各工作机构(招商组)负责人原则上由牵头单位班子成员担任。

2.快递物流智能装备招商中心,原则上人员配备不少于10人,其中牵头单位配备人员至少3人。

四、工作保障

1.专业招商中心工作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门从事招商以及服务工作,职务、工资待遇不变,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在原单位发放,若各专业招商中心牵头单位发放标准高于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补差。

2.快递物流智能装备招商中心工作经费按80万元/年预算。专业招商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经牵头单位核实后,所属工作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住宿费、交通费、在县外或县内接待等费用按规定执行,通讯费据实报销。

五、工作任务

围绕本专业招商中心主导产业,全年完成目标任务数不少于25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5个,外资任务不低于1000万美元。

六、激励和考核

1.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组会同相关部门单独进行,根据各专业招商中心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先进个人比例。

2.专业招商中心牵头单位考核,并推选出先进个人人选。考核结果报送至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请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先进个人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予以直接评优,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3.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新引进项目分值70分,其中亿元以上项目分值60分,完成的得满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加分,上不封顶,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亿元以下项目分值10分,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部分可以按投资额累计折抵亿元项目任务,其中快递物流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类2个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的项目可折抵1个固定资产投资亿元的项目。外资任务5分,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日常工作分值15分,其中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分值5分,外出招商洽谈并促成县领导考察的项目分值5分,全程服务分值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