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13 14:38信息来源: 南陵县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朱圆 字体:【  

一、起草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和推动发展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了重要指示。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南平考察时,强调“要很好总结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继续加以完善、巩固、坚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科技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一是赴福建学习调研。202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赴福建南平调研科技特派员工作。之后,省政府负责同志也带队赴福建南平学习调研。

二是组织起草文件。2021年11月,省科技厅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先后赴安庆、六安、池州、宿州等地调研,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修改完善《若干措施》。

三是提请审议文件。2021年12月,书面征求了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意见,基本予以吸收采纳。2022年1月,《若干措施》经省委办公厅合法合规性审查,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三、起草思路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3月在福建南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

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两强一增”工程,推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促使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工厂车间里。

三是对标福建并立足我省实际。借鉴福建经验做法,同时对我省特色做法进行凝练提升,提出创新举措,包括推广“一站一盟一中心”等服务模式、融入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把科技特派员服务经历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等方面。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十条,具体内容是:

一、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2022、2023、2025年,开展服务的各级科技特派员分别达到7000、8000、10000名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以县为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需求库”,动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充实科技特派员“备选库”。优先从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中选认科技特派员。

二、支持开展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支持县域立足当地主导或特色优势产业,组建“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推进“一县一团、一团一业”。鼓励各地组建本级跨学科、跨领域的技术服务团(队)。2022、2023、2025年,新建科技特派团、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工作站总数分别超过100、150、200个。

三、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功能。聚焦科技强农,支持科技特派员从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全要素服务转变。聚焦机械强农,研发推广应用适应丘陵地形、设施大棚、家庭农场的多功能农机装备,加快制造成本低、寿命长的小型农机具。

四、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五、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推广“一站一盟一中心”(综合实验站、现代农业产业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服务模式。加入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在全国选择高校、院所、园区、示范县市、乡镇、村、农业科技企业等10个方面各10个单位,与N个金融、智库、知识产权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

六、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建设覆盖省市县的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收集和汇总科技需求信息,面向社会征集解决方案,完善“乡村出题、特派员答题”“特派员坐诊、基层选医”的精准对接机制。

七、强化多元化投入。省财政统筹“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资金和省级科技类转移支付资金等,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对符合“三区”科技人才条件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选派工作经费。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省级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依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八、完善激励保障政策。建立健全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涉农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把基层科技特派员服务经历和成效作为重要条件,其他专业职称评审作为加分项。到基层一线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应与原单位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离岗创业协议,期满可续签一次,累计离岗创业最长不超过6年。

九、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依托安徽乡村振兴学院及相关行业学会和协会等,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技术骨干培训等。健全科技特派员考核体系,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十、创新工作推进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科技特派员工作,下设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市县两级建立本地科技特派员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乡镇、村的工作指导。乡镇设立或依托现有机构加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村设立或加挂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五、创新举措

一是开展团队服务。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有序推进“一县一团、一团一业”(1个县1个科技特派团、1个团1个产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开展“大兵团、小分队”协同作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拓展服务功能。在聚焦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基础上,加快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推动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等服务延伸。

三是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并建立备案制度,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后,在利益共同体所持股份不受身份改变等因素影响,向所在单位备案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依法依规继续持有股份。

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科特贷”等金融产品服务。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4321”(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按4∶3∶2∶1比例共担风险)政银担合作模式。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四个一”工作。整合全省资源,每个市聚力打造1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市级标杆点。每个县区着力打造1个以上高水平的县级样板点。每个乡镇建设1个以上长期稳定帮扶点。全省科技特派员达到1.8万名左右,促进供需对接、监测评价、管理考核精准,提升“一对一”服务行政村实效。

二是拓展服务功能。组织实施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新创业项目、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项目,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出台“科技特派员+”建设指引,探索建设“科技特派员+党建”“科技特派员+文旅”等省级示范点,从服务产业振兴向乡村全面振兴拓展。支持全省高校院所及省属国有企业,在定点帮扶县区组建省级科技特派团,从服务农业向工业延伸,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建立全省科技特派员培训专家库,吸纳省内省外高层次、多领域专家,为各地开展培训提供师资力量。依托小岗干部学院成立省科技特派员学院,制定实施全省优秀乡土科技特派员培养计划。在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开设“技术培训”栏目,制作一批培训视频,针对科技特派员开展常态化、远程化培训,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提供在在线技术指导。

四是深化利益联接。多部门联合出台省级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布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操作指南。新建一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针对已备案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绩效奖补,提升技术集成、企业注册、知识产权、融资支持等“保姆式”创业辅导能力。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开展研判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健全市、县月调度、季对账机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及成效,作为科技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两强一增”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各地对乡(镇)、村工作指导,实现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点)建设全覆盖,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工作体系。

政策解读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周广亮

联系电话:0551-62678319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农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