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30 10:23信息来源: 南陵县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朱圆 字体:【  


发布时间:2024930

发布地点:县科技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南陵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人:南陵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亚琴

主持人:南陵县科技局科管股工作人员 鲍根


各位广大市民、企业家、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县科技局对长期关注、支持南陵县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和广大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来解读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政策文件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实施县委“1861”战略,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办法》总则方面。贯彻落实科技创新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准入管理及政策支持。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支撑和引领全县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高性能新材料、信息通信技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新型创新载体,包括县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三大类。县级财政建立与科技、产业创新需求相适应的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产业创新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用于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绩效奖补等。

(二)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方面。明确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县科技局围绕我县产业开展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规划、布局;负责县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的论证、报批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奖补资金预算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协助推进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在平台认定方面。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及支持年限。县校共建平台由南陵县与高校院所等共同投资建设,并签订合作协议。公共研发平台由我县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高性能新材料、信息通信技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牵头投资建设,具备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需求、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能力。企业研发平台是企业立足自身发展需求而组建的研发平台,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围绕我县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高性能新材料、信息通信技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活动。

(四)在平台管理方面。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工作职责、绩效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完整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报送上年度运营工作总结,提出本年度运营计划等。每年由县科技局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县校共建平台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运营补贴;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以及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予以摘牌且不再享受当年相关扶持政策。企业研发平台每3年进行一次论证,论证不合格的予以摘牌。摘牌后2年内不再享有申报资格。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形成奖励建议,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五)在奖励支持方面。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奖补额度、扶持方式等。县校共建平台,若年度考核合格,首次合作期间的前三年,给予每年不高于500万元的运营奖补,具体合作时间、奖补额度根据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共研发平台,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研发投入的30%、最高1000万元给予奖补。绩效考核良好的按照研发投入的20%、最高500万元给予奖补。考核合格不予奖补。企业研发平台,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研发投入的30%、最高500万元给予奖补。绩效考核良好的按照研发投入的20%、最高300万元给予奖补。考核合格不予奖补。

(六)在法律责任方面。对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作了相关处理说明。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对于虚报、截留、挪用、冒领、侵占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依法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办法》附则方面。对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其他事项作了补充说明。已享受本奖补政策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不重复享受南陵县产业政策中的同类政策。

下一步,县科技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紧推动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工作管理,提升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动力。在政策的执行落实过程中,如有疑问,也欢迎各位随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为6820765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